执行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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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4-23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2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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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4)苏05执314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食研食品(中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通升味食品有限公司、叶雯婧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南通升味食品有限公司、叶雯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食研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南通升味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王鸭村十组,法定代表人:汤昌和。 被执行人:叶雯婧,女,1994年1月31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2319940131****,汉族,住江苏省如东县双甸镇育才路19号。 叶雯婧 涉案标的:383086.71元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南通升味食品有限公司、叶雯婧的有效财产线索而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本院将执行到位金额5%作为赏金,支付给提供有效执行线索的举报人。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 0512-68551379,17706210501,联系人孙法官 举报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45、下午13:00-17:00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