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阅卷时刻 | 代表委员谈苏州法院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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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1-26 ] 本文已被浏览过 463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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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高质量地方国际商事法庭 护航外向型经济行稳致远 苏州国际商事法庭自2020年11月27日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外商事纠纷案件,推动营造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苏州中院作为唯一一家中级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截止2023年底,共受理各类涉外商事相关案件3139件,审结2989件,涉案标的总额达91亿余元。案件涉及美国、日本、新加坡等53个国家和地区,涵盖跨境投资、服务、贸易、金融等多个领域。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执法办案,培育精品案例 1起跨国股权纠纷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提名案件”,1篇文书获评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1起案例获评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1篇文书获评全省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3场庭审获评全省法院“百场优秀庭审”,4起案例入选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八大典型案例。 二、持续改革创新,完善审判工作机制 优化程序保障机制。编写中英文诉讼指引,为涉外案件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提升涉外送达效率,拓展域外法查明途径。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使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该纠纷解决新模式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亮点举措”。 三、延伸审判职能,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化司法公开。发布涉外商事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和自贸区综合协调局联合举办“跨境月月谈”活动,与企业家座谈交流,提供合规指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落实五庭协同机制。发布《服务保障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方案》,形成“专业审判+多元解纷+协同保护”的工作思路,助力自贸区数字经济发展。 四、注重人才培养,加强涉外商事审判队伍建设 打造“求臻”学习平台。出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涉外法律业务模块学习机制。参与国际交流。法庭多次受邀参与国际研讨会,如中德法官线上研讨会、澳大利亚最高法院主办的商事法院常设国际论坛等,并作主题发言。加强院校合作,完善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智库作用。 刘澄伟 江苏省人大代表 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 苏州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高地,也是“一带一路”以及自贸区建设等国家经济战略的叠加实施区。苏州国际商事法庭自2020年11月成立以来,以其公正、高效、专业的涉外商事争议解决能力,推动了苏州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优质营商环境的营造。 苏州国际商事法庭通过一系列典型案例,在涉外法律适用、域外仲裁执行、国际商事规则解释等方面,为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提供了有效的规则指引和实践导向。特别是对于从事跨境投资的机构而言,经常会面临境外法律不清、规则不明的情况,苏州国际商事法庭所展现出的专业能力、服务精神以及所累积的大量实践案例,为投资机构从事跨境投资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胡婷 江苏省人大代表 泰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 在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过程中,苏州国际商事法庭成绩突出,短短3年,已受理各类涉外商事相关案件3千余件、涉案标的总额达91余亿元;案件涉及美国、日本、新加坡等53个国家和地区,涵盖跨境投资、生产、服务、贸易、金融等多个领域;在庭审、判例、文书等各方面获得多项国家级和省级荣誉。作为一名社会监督员,对此深感欣慰、深表敬意。 苏州国际商事法庭充分展现了法院在服务和保障经济全球化中的积极作用。在处理跨国商事纠纷时,不仅遵循法律原则,也充分考虑国际规则,展现了中国司法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为国际商贸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增强了国际社会对中国司法公正的信心。 建议苏州国际商事法庭继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的商事审判经验,进一步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公信力,更好地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於亚萍 江苏省政协委员 民进苏州市委专职副主委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苏州国际商事法庭自2020年11月成立以来,在推动营造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中成效显著,并作为唯一一家中级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成绩令人欣喜。苏州中院在三年多的时间里从狠抓执法办案、培育精品案例,持续改革创新、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延伸审判职能、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重人才培养、加强涉外商事审判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持续发力,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一条以高质量司法护航高水平开放的不凡之路,越走越宽广。相信苏州中院站在新的起点上必将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贡献更大的司法智慧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