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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阅卷时刻 | 代表委员谈苏州法院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4-01-24 ] 本文已被浏览过 3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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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阳花开 法润万家”

情理交融彰显法的力度和温度

2023年,苏州法院持续优化少年家事审判和延伸服务,用心用情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创造了三年内连续获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4项国家级荣誉的全新记录!

一、以法为盾,守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2023年共审结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和民事案件8728件,对379名性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判处刑罚,判决12人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为3847名未成年人保障抚养费共计58806.8万元;审结普通婚姻家庭案件6070件,为妇女、儿童、老年人生存发展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孤寡残疾老人遗产指定管理人案”作为全省唯一入选“2023年度全国法院十大案件”,“遏制高额彩礼案”入选“全国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另有6件案件入选“2021-2022年全省法院家事纠纷典型案例”“2021-2023年全省法院老年人民事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全省法院第九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

二、倾情引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设推广“一封家书寄深情”判后延伸举措,承办法官以家书为媒,开展释法说理传情。汇编《法润万家 尺素寄情》优秀家书集并向社会广泛发送,进一步传递家庭美德的时代内涵和优良家风的向善力量。该举措先后获评“苏州市老龄工作优秀案例”、“苏州市政法系统关工委青少年法治教育创新成果奖”第一名。在全省率先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项目化合作,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8份,督促家长“依法带娃”,青少年家庭教育指导项目位列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事”榜首。针对苏州地区外来民工子弟的成长需求,组织开展“山水一家亲”生态环保法治户外拓展活动,提升新苏州小市民的环保意识和法治素养。定期开展涉老婚姻家庭案件集中走访,了解老年当事人的司法诉求和生活现状,为困难老人送上关怀慰问,确保案件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同心共筑,锻造关爱保护全链条。深化“向阳花开 法润万家”少年家事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市中院及5家基层法院成功通过“全国青少年权益岗”复核,市中院作为全省三甲、法院系统唯一的优秀典型,相关青少年维权工作受到团省委的充分肯定。与团市委携手开展“立体关护 成长护航”工程示范项目评审,《以法之名 “未”你护航成长 遭受家暴青少年权益保护项目》等多个条线项目获评一等奖等荣誉。深化“向阳花开 德法共治”院校共建,168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组织法官为全省7000余所中小学师生家长送上“开学法治第一课”,让法治的种子在校园生根发芽。与市妇联、市公检司联合成立苏州市巾帼法律志愿服务联盟,开展妇儿维权专项接访26次,各类法治宣讲1161场次,线上线下受众人数累计近4086万,成为苏州市最具活力的妇儿维权志愿服务队伍。与市公安局、市妇联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3份,切实维护家暴受害群体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许小凤

江苏省人大代表,苏州市中医医院中医生殖临床医学中心主任、苏州市吴门医派研究院妇科研究所所长

在过去的一年里,苏州市法院情系百姓、法润万家,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开展了以法为盾守护特殊群体合法权、倾情引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心共筑锻造关爱保护全链条等活动,用法的力度和温度来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连续三年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4项国家级荣誉,为我们苏州的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

顾菊平

江苏省人大代表,苏州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护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推动性别平等,是促进社会公平,实现民族复兴的必经之路;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未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保障老年人权益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努力方向。

苏州中院在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展现出了积极的态度和显著成效。通过举办“苏法丽人行”“开学法治第一课”“法护夕阳红”等系列活动,提升了公众对法律的认识,增强了各群体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深化了少年家事司法社会支持体系的建设,体现了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人文关怀。

目前,各项具体措施有力保障了广大妇女儿童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未来需要进一步准确把握城乡差异化特征,持续推进民政、教育、社工等跨部门合作,提供更加及时的法律服务,形成特色化的帮扶路径和保障合力。

陈放

江苏省人大代表,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教务处主任

过去一年,苏州法院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尤其体现在用心、用情、用力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在持续优化少年家事审判和延伸服务上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连续三年获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4项国家级荣誉。这些荣誉的背后让我深深感受到了法院同志在工作中的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四敢精神,在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作为、解决群众忧患、彰显公平正义上不断披荆斩棘,奋力前行!作为省人大代表我会一如既往地关注与支持法院工作。也希望苏州法院在科技创新、文化建设、扩大品牌影响力上继续改进和完善工作,让法治阳光,温暖万家!

唐海燕

江苏省政协委员,苏州市新联会会长、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主任

2023年,苏州法院持续优化少年家事审判和延伸服务,用心用情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创造了三年内连续获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4项国家级荣誉的全新记录。苏州法院情理交融的工作作风,彰显了法的力度和温度。妇女、儿童和老人的生活状态显示了一个城市的法治程度和文明程度,苏州法院的工作作风像苏州的水脉一样,至刚至柔,以法律原则守护弱者,以春风化雨解决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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