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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发布日期: 2024-01-19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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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下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202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以及苏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和苏州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精神。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上来,统一到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市“两会”精神上来,更加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以能动司法做实提质增效,更好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

一是要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及市委实施办法,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在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狠抓“1+7”工作清单制度执行,进一步完善任务分工、督查督办机制,坚决做到上级有要求、法院见行动。始终与党中央对形势的重大判断同频共振,深刻把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用好用活高质量这把政治标尺,深刻把握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挥审判职能更好服务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

二是要牢记“国之大者”,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要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找准司法精准发力的结合点、切入点,以高质量司法服务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一是要加大科技创新司法保护力度。要持续深化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严格保护产业科技创新成果,助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特别是要加大对恶意侵权的惩治力度,敢用、善用惩罚性赔偿,不仅让受害者权益得以挽回,更要让侵权者付出更重代价。要全面深化苏州互联网法庭建设,依法维护数据安全和有效流通,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积极争取设立数据资源法庭,更好助力苏州数字化改革扎实推进。二是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充分发挥专业化法庭平台优势,深化五庭协同联动,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依法惩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要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深化企业行政合规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企业民商事合规指引工作,推动个案合规向行业合规延展,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要深化“执破融合”改革,推动设立苏州企业重整中心,充分发挥破产制度的拯救功能,帮助企业走出困境。三是要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健全域外法查明、涉外商事多元解纷等机制,用“东方经验”解开中外当事人心结,持续提升涉外商事审判效能和影响力,推动优化开放、透明、便利的投资环境。要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自贸试验区案件,依法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制度创新。要积极通过发布风险提示、座谈交流等方式,帮助企业防范对外投资、对外贸易领域风险。四是要服务重大战略实施。要建好建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法庭,持续深化诉讼服务、案件审理、执行联动等方面跨域司法协作,更好满足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司法需求。要依法严惩破坏长江、太湖流域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健全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因地制宜开展生态司法修复,为全面推进美丽苏州建设贡献司法力量。要充分发挥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作用,依法支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保障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是要统筹发展安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以赴防风险、护稳定,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苏州、法治苏州。一是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用好破产重整、“活封活扣”等手段,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完善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常态化协同机制,助力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监管,切实维护好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二是要依法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推进轻微犯罪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持续推进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等专项行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是要深入推进诉源治理。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推动矛调中心建设,促进矛调中心制度化、实质化运行,把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项目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人民法庭诉源治理标准化建设,示范引领全市人民法庭进一步发挥好诉源治理“前沿阵地”作用。要畅通“一号响应”法官指导专线,积极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开展业务培训、制发指导案例等方式,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要针对引起类案多发高发的深层次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抓好司法建议督促、反馈和落实,更好实现“办理典型一案,促进治理一片”。

四是要践行人民至上,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暖民心的“小案”和顺民意的“实事”办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一是要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要扎实办好教育、就业、医疗、安居、养老等领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要融合贯通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审判职能,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要健全完善全域诉服和“诉必应”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有诉必应、有信必复”。二是要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要加大执行力度,推进交叉执行,常态化开展涉民生保障、涉拖欠农民工工资、涉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专项执行行动,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应执尽执”。要狠抓执源治理,依法加大财产保全适用力度,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推动形成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工作格局。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依法审慎用好失信惩戒措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温度”。要巩固深化执行管理体制改革和数字化转型成果,提升整体执行效能。三是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加强对“苏工苏作”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本土老字号的司法保护,依法助力古城保护和文化传承,推动“江南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做好司法宣传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释法说理和典型案例培育,以公正裁判引领法治进步、助推时代发展、满足人民期盼、促进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养成。

五是要做实提质增效,有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牢记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着力提升司法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阅核工作的意见要求,把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责任落到实处。要健全完善“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推动裁判尺度统一。要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优化法官助理分阶段培养和履职管理。二是要全面加强审判管理。要抓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施行工作,完善审判执行数据月度会商等机制,持续提升审判质效。要做深做实全员考核、全面考核、全时考核,持续提升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深化司法公开,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平衡好文书公开与当事人合法权利、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三是要全面强化科技赋能。要落实苏州数字法院建设三年规划,促进苏州法院现有特色应用与“一张网”建设的有机融合,以科技助力公正高效司法。要大力推进无纸化办案基础上的电子卷宗智能化应用,进一步优化“未来法官助手”系统功能,拓展应用场景,着力打造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的执法办案新模式。要持续完善“融诉服”“云庭审”等线上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六是要坚持全面从严,着力锻造过硬法院铁军。要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加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是要推进政治建设。要把讲政治和讲法治统一起来,善于用政治意识处理好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要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扎实推进新时代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深化提升行动计划,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二是要提升履职能力。要加强教育培训,持续擦亮“博士沙龙研讨”“吴门青年课堂”“执行大讲堂”等特色培训品牌,根据实际需要为干警定制培养方案;树立“大培训”的概念,与其他政法机关、行政机关等开展好同堂培训,促进执法司法理念协调、统一。要积极运用“法答网”平台开展审判业务咨询答疑、深化审判理论研究,促进司法能力提升。三是要坚持严管厚爱。要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一体做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树牢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健全完善法官依法履职保护和不实举报澄清制度,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四是要注重强基固本。加强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把“脱薄”工作作为抓基层、打基础、固根本的重要抓手,市中院及各业务条线要强化帮扶责任,基层人民法院要“重自强”,切实提升诉讼服务供给、审判工作质效、干部队伍素质、基础设施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水平。

苏州中院全体院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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