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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破产审判 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 苏州破产管理人实训基地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设立
[发布日期: 2022-10-11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9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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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上午,苏州破产管理人实训基地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正式设立。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苏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侃共同为基地设立揭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唐鸣主持揭牌活动。

蔡绍刚指出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的主要推动者和破产事务的具体执行者。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履职能力水平,对于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更好服务经济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苏州破产管理人实训基地的设立,将进一步推动破产管理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破产管理人队伍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对于协同提升区域破产审判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全市法院要牢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确保管理人实训工作持续走深走实,不断积累可供推广、复制的宝贵经验。

一是要深刻把握破产审判规律,务实推进管理人综合能力提升。重视强化管理人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强化管理人在重大风险处置中的责任担当,通过实训帮助管理人进一步树牢维护安全稳定的法治理念,提升管理人排查化解多发性、涉民生、涉众型矛盾纠纷能力。要立足破产程序多重价值功能,既注重锻炼管理人加快程序推进、优化财产处置的能力,也要提升管理人识别企业继续经营价值、挽救危困企业的水平,特别要注重重整、和解案件的实训,使管理人办理破产的意识和能力得到全方位提升锻炼。要面向实际问题设计实训内容,既要有涉及破产程序全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化训练,又要有针对涉不同类型企业破产程序的专题特色实练,保证不同层次、水平的管理人有针对性地参与实训。

二是要坚持改革创新与“实战”演练相结合,确保管理人实训取得良好效果。将管理人参训与“执破融合”改革探索结合起来,精心挑选实练实战的破产案件及其他事务,加强法官全流程精心指导。要发挥审判经验优势,口授心传办理破产案件的心得,帮助管理人在实训中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有效提升平衡协调不同主体间利益的能力,为破产审判提供支持帮助。要突出实训的场景性、亲历性,注重培养管理人投资人引进谈判、债权人协商、府院联动协调等各类沟通能力,帮助管理人尽快实现从“纸上谈兵”到“实战练兵”的转变。

三是要加强实训结果有效运用,更好服务破产法治环境整体水平提升。探索将实训考核与管理人年度考核相结合,鼓励倡导破产管理人积极参加实训,形成优胜劣汰、正向激励的工作机制,提升管理人队伍的整体水平。强化对管理人参训的机制保障,加快完善破产管理人基金建设,使管理人机构能更加安心、放心安排脱产培训,保证实训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要注重实训过程中的经验总结,进一步拓展破产管理人实训的广度、深度和影响力。

王侃指出破产制度在产业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中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本次破产管理人实训基地的成立,有利于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破产管理的制度协同与叠加效应,是贯彻落实执破融合改革,推助执转破制度升级的一项重要创新,也是运用法治力量优化营商环境探索的成功破题。希望各方能够用好实训基地这一平台,不断促进破产管理业务能力提升,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服务新发展格局。要深刻领会把握新发展格局,新发展阶段和工作新要求,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化法治化为方向,以债权公平受偿为落脚点,将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危困企业帮扶与僵尸企业出清工作中,更好发挥破产制度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独特作用。要将破产管理人参加实训确定为一项基本制度,组织破产管理人协会全员轮流参训,通过创新合作平台,在破产专业化、“执破融合”、管理人履职、府院联动等方面,探索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措施,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要规范勤勉履职,更好提升破产管理质效。管理人协会,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破产团队的建设,精心挑选优秀的年轻同志到实训基地进行脱产锻炼,接受实训,为团队建设和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要结合管理人年度考核评价等措施,强化实训结果的运用,进一步加强管理人规范履职、勤勉尽职的意识。要重点推进破产重整,优化同等案件识别标准,综合研判债务企业是否具有挽救价值和再生可能,实现债权人、债务人、股东和社会多方利益共赢。管理人要前瞻思考、主动应对,甄别企业困境原因,通过破产程序尽可能释放生产要素、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生产要素有效流动,实现资源高效优化配置。

三是要健全长效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环境。要继续与法院加强协作,建立健全长效对接机制,进一步研究细化配套方案,整合司法行政及破产管理人协会的资源力量,做好实训活动的宣传,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实训活动,做好相关服务保障,支持破产管理人实训基地模式在全市推广,促进破产管理人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围绕共同目标,以法治服务保障和打造苏州最舒心营商环境品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新华介绍了苏州破产管理人实训基地设立的相关情况。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陆诚,首期参训破产管理人代表、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组部高级投资经理钱子萍分别作表态发言。

破产管理人实训基地作为“执破融合”的配套机制,将在管理人破产案件轮训、优化选择方式、专业能力培养、强化管理人监督管理等方面探索开展机制创新。通过精准有效的培训,让管理人参与破产事务实战、实练,助力管理人练好“内功”,着力解决破产管理人队伍能力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行为规范、履职勤勉的高质量管理人团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更多“专业能量”。

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徐亦文,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沈如,市司法局、市中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26位首期参训人员及12位所在机构负责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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