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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绍刚一行赴浙江省诸暨市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 绍兴中院姚海涛院长陪同
[发布日期: 2022-08-24 ] 本文已被浏览过 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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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下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一行赴浙江省诸暨市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海涛陪同。

蔡绍刚一行走进枫桥人民法庭,实地参观了法庭天平调解工作室、特色调解室等,深入了解法庭在打造“枫调俞顺”调解品牌工作上的创新实践,进一步学习借鉴枫桥法庭在推进诉源治理,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上的工作亮点和成效。蔡绍刚一行还参观了枫桥法庭“智慧法庭”“共享法庭”等场所,零距离感受枫桥法庭在数“智”赋能司法为民上的有益探索,充分学习法庭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开展多元矛盾化解等工作中的实践经验。

在枫桥镇社会综合治理中心,蔡绍刚一行详细了解中心的建设背景、变革组织、数字赋能、工作成效等四个方面的情况,深入学习“聚焦党建统领、整体智治,对理念、机制、方法等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的工作理念,率先开展社会治理中心建设、携手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工作方法,以及中心在组织领导、人员保障等方面的创新实践。

“枫桥经验”陈列馆,蔡绍刚一行详细了解“枫桥经验”的诞生、演进、发展、升华以及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浙江的探索实践等五大篇章所串联起的“枫桥经验”发展历程,切实感受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来,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坚持“枫桥经验”基本精神不动摇,不断创新基层治理理念、方法和载体的实践成果。

蔡绍刚表示苏州法院要深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向人民法院多元解纷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延伸。

要深入推进新时代现代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织密人民法庭司法服务网络,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的“末梢神经”,将法治力量嵌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全链条。

要切实加强人民法庭诉源治理标准化建设。突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促进人民法庭重心前移、力量下沉,更好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准确把握人民法庭新时代功能定位,助力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要立足审判职责,扎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疏导和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推进乡村振兴、助力社会治理的职能作用,以最大努力夯实社会稳定的民心基础,以最实举措促进社会内生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苏州中院院领导王燕仓、徐海、钟毅、杨恩乾、刘冬梅,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及苏州中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绍兴中院院领导陈建民、王骏,诸暨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键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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