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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从严惩处养老诈骗犯罪,守护最美“夕阳红” | 蔡绍刚院长开庭宣判一起涉“养老项目”诈骗案
[发布日期: 2022-06-17 ] 本文已被浏览过 8505

6月15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蔡绍刚担任审判长,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袁某某诈骗一案。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夏军作为二审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

2020年6月以来,被告人袁某某伙同王某等人虚构将投资开工养老项目,并谎称将施工中的废弃沙石提供给被害人用于项目开展向被害人借款;或允诺办妥立项审批手续骗被害人参与投资,共计骗取人民币300余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消费,经被害人多次催讨仍拒不归还。

常熟市人民法院一审对袁某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同时责令袁某某退赔赃款。袁某某上诉称本案为经济纠纷,应认定其无罪。

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审判长针对控辩双方意见,当庭归纳案件争议焦点,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上诉人袁某某依法进行了最后陈述。

休庭期间,合议庭认真评议,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和适用法律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出庭意见正确,二审法院予以采纳。随后审判长恢复开庭进行了法庭归纳并当庭宣判,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宣判后,蔡绍刚院长告诫上诉人勤劳致富、诚信守法才是做人做事、经商置业的根本原则,以举办“养老项目”为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蔡绍刚院长提醒广大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活动时,要提前考察,充分了解对方真实财产状况、项目手续及企业信用等综合情况,确保投资合法合规。

蔡绍刚院长表示,苏州法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全国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苏州法院持续提高政治站位,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紧迫感推动专项行动依法有力有序开展。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以举办“养老项目”为名的刑事诈骗案件,是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有力实践,充分彰显了苏州法院依法惩处养老诈骗犯罪的坚定决心。

下一步,苏州法院将进一步发挥震慑效应,以对养老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营造“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浓厚氛围。通过组建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审判队伍增强审判业务能力,继续在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的基础上,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彻底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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