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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苏州 : 执行管理这样实现“一盘棋”
[发布日期: 2020-05-26 ] 本文已被浏览过 2020

2020.05.13 人民法院报 05版 苏州 : 执行管理这样实现“一盘棋”.png

2019年11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合“智慧审判苏州模式”的信息化成果,推进执行模式的数字化转型,研发应用两级法院“三统一”案件管理平台,实现全市执行事务统一指挥、执行案件统一管理、执行事项统一协调。

至2020年4月15日,全市法院通过“三统一”案管平台发出指令办理银行临柜、查人找物等事务10609次,提级、交叉、指定执行107件,办理参与分配、商请移交处置权、协助执行等事项839次,效果显著。

“三统一”——实现区域资源大统筹

全市法院依托电子卷宗信息共享优势,对参与分配、处置权移交、协助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等事项,通过“三统一”案管平台以指令交办方式完成,线下不再流转纸质卷宗,实现执行资源集约供给、统一调配,执行事务统一指挥实现属地精准办理。

 全市法院之间通过执行案管系统中的“发起事项”模块,相互发起银行临柜、查人找物、提交网拍等具体事务指令,接收指令的法院将办理结果在原指令中予以反馈,实现全市范围内各法院执行局间执行事务线上交叉异地办理。

 苏州中院的某诉讼保全案件,于1月22日收到当事人的银行账户续冻申请时,通过线下查控方式保全冻结的银行账户冻结期限已临近届满。苏州中院通过发起事项模块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发起“银行临柜”的执行事务办理,张家港法院收办后的次日就办结银行账号续冻手续,并及时将回执材料通过平台反馈给中院。

执行案件统一管理实现资源调度可见。全市法院之间的指定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事项,均通过“三统一”案管系统网上办理。相关裁定书和原案电子卷宗通过系统自动推送至接收案件法院完成立案登记,纸质卷宗不再通过线下移转。

 工业园区法院受理的某信用卡纠纷一案与姑苏区人民法院某在执案件相关联,经查被执行人名下唯一可供执行财产为姑苏法院案件首封,且为该案抵押物,园区法院通过“三统一”案管平台发送电子材料,提请案件移送姑苏法院交叉执行。

 执行事项统一协调实现市域高效协作。全市法院对参与分配、商请移交处置权或者协助执行等函件往来,通过“三统一”案管平台发起、处理和反馈,相关函件直接导入电子卷宗,纸质函件不再通过线下移转。

 2月10日,相城区人民法院处置变现了一被执行人名下房地产。姑苏法院某案件申请执行人对该房地产享有抵押权。3月5日,姑苏法院通过“三统一”案管平台致函相城法院,请求其案件在法律文书确定的抵押权实现范围内优先受偿。

 相城法院承办法官在线上收到函件,审查后于3月9日按姑苏法院请求直接将优先权款项退付给享有优先权的申请执行人,并在当日将案件执行费退至姑苏法院账户。姑苏法院案件申请执行人在3月10日收到款项,该当事人对两法院通过“三统一”案管平台对接高效发放款项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双维度——打造执行管理“一盘棋”

 全市法院的执行资源通过“三统一”案管平台在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实现管理“一盘棋”,执行指挥中心一个指令即可实现电子卷宗网上流转和执行实施的精准指挥。纵向上实现中级法院对全市执行案件线上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实时监督管理。苏州中院通过案管平台可对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案件办理、事务协调、案款管理等内容进行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跟踪督办,定期通报执行工作质效。

横向上实现法院之间的线上交叉执行、事项办理。两级法院需协助开展的查人找物、参与分配、处置权移交、协助执行等跨法院事项通过“三统一”管理平台发起、处理和反馈,节约办案时间,全程网上留痕。

 三平台——推进执行转型“数字化”

“三统一”案管平台作为“两管一控”办案平台的子项目,主要实现了法院之间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有效提升了执行效率和效果。“两管一控”办案平台除了“三统一”案管平台外,还存有“可视化”监管平台和“网络化”查控平台

“两管一控”办案平台由苏州中院依托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通过执行模式的数字化转型构建的,并于2019年11月正式运行。借助该平台,执行工作实现了流程标准化、事务集约化、监管可视化,执行权运行效果得到了有效优化。

下一步,苏州法院将继续坚持技术引领与机制创新,深化“无纸化”办案模式在执行工作中的应用,全面推进执行工作“数字化”转型,通过执行案件网上办理强化执行监督管理,探索一条“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苏州路径,向“执行体系和执行能力的现代化”迈出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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