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ert title here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新闻动态
市中院举行苏州市第三届“十佳人民法官”表彰暨首批全市审判业务专家颁证仪式
[发布日期: 2019-01-14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083

1月3日,市中院隆重举行苏州市第三届“十佳人民法官”表彰暨首批审判业务专家颁证仪式。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徐美健,省高院政治部教育处副处长汤殿军以及市人大、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苏州日报报业集团、市广电总台、苏州大学、市律师协会等部门领导同志出席仪式。市中院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同志、基层法院院长以及优秀干警代表参加活动。

仪式上,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海首先宣读了《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第三届苏州市“十佳人民法官”的决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授予吴岚等10名同志“苏州市审判业务专家”称号的决定》。与会人员观看了“十佳人民法官”和审判业务专家的视频短片,市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李秀康、吴中区法院木渎法庭副庭长史华松以及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俞水娟、民一庭副庭长杨恩乾分别作为“十佳人民法官”及审判业务专家代表发言。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清宇在表彰及颁证仪式上介绍组织本次“十佳人民法官”和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的详细情况;强调获奖的同志是苏州法官的优秀代表,也是全市法院的宝贵财富,要关心关爱、重视重用这些先进典型;要求加大对这些同志的培养使用力度,充分发挥其“领头雁”作用,带动提升法官队伍整体能力水平,为全市法院科学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人才基础。

徐美健书记在仪式上作重要讲话,代表市委、市委政法委,向荣获“十佳人民法官”称号和提名奖以及获评全市审判业务专家的各位法官,表示热烈的祝贺。在高度肯定全市法院工作成绩的同时,徐美健书记对法院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二是主动服务大局;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四是深化改革创新;五是提升能力素质。      

 


 
 
 
 
Insert title here
法院地址:苏州市解放东路488号  邮编:215007
版权所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苏ICP备1021951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