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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第四届特邀调解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 2025-08-19 ] 本文已被浏览过 523

苏州市第四届特邀调解典型案例

目录

1.“现场勘验+专家调解+巡回审判”半天一揽子化解系列建设工程纠纷

——某装饰公司与某汽车销售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调解案

2. “四方共调”促家庭重归和睦

——唐某乙与唐某甲所有权确认纠纷调解案

3.详实调查化解继承难题助推评弹文化传承

——魏某等15人家族继承纠纷

 4.“府院联动+示范调判”快速化解群体性纠纷

——徐某某等69人与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5.“以保促调+保全扣划”衔接机制助力企业高效解纷

——某软件公司与某创业投资中心、某资本管理公司合伙企业纠纷调解案

6. 引入无人机航拍划界堪验 助力实质解纷

——某村民委员会与某工程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调解案

7.巧用志愿者调解员分类调解化解群体系列纠纷

——陆某等多人诉某家居装饰公司系列诉讼调解案

8.巧用心理辅导化解情绪过激当事人纠纷

——夏某与某汽车养护服务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9.“先行调解+医疗费直赔”解决伤者后顾之忧

——甘某与狄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

10.柔性化解有前景企业资金暂时困难引发的纠纷

——福某科技公司与苏某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现场勘验+专家调解+巡回审判”

半天一揽子化解系列建设工程纠纷

某装饰公司与某汽车销售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调解案

 

基本案情

2022年,某汽车销售公司将位于昆山市2个4S店、太仓市1个4S店的装修工程发包某装饰公司施工。双方因3个工地工程款支付、质量问题均发生纠纷,某装饰公司分别向两市法院起诉主张工程尾款,某汽车销售公司反诉主张质量问题赔偿。在昆山法院案件审理中,某装饰公司先行就昆山市的1个工地申请造价鉴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征求稿后,某汽车销售公司提出64项异议,同时就质量问题及原因、修复方案、修复费用提出3项鉴定申请。

化解方法

由于该纠纷双方涉及3个工程,每个工程可能涉及4次鉴定,那么共需启动12次鉴定,并在2市法院处理,诉讼周期长、维权成本高,鉴定费需花几十万,耗时可能几年。法院与调解组织创新纠纷化解方式,合力推动矛盾调解化解。一是巡回审判,引导先行。法官组织专家特邀调解员、鉴定人到已启动的第1次鉴定的昆山市某工地进行现场勘验,通知当事人到场进行巡回审判,还就某汽车销售公司对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异议,结合现场情况,要求鉴定人逐一解释说明。二是各司其职,联合调解。现场调解中,专家特邀调解员从其专业角度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分析,就当事人提出的专业问题进行解答。对于与该案相关的另3次鉴定及另外2个工地的8次鉴定,虽尚未启动,但专家调解员一并为当事人提供了咨询意见,法官结合咨询意见现场释法析理。三是趁热打铁,高效化解。在法官、专家调解员、鉴定人的共同努力下,半天时间,一揽子化解了3个工地的工程纠纷以及2个公司负责人之间的纠纷。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某汽车销售公司就三个工地再支付某装饰公司工程款720000元,包括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某装饰公司负责人之间的纠纷一揽子化解,余无纠葛。

典型意义

本案涉及跨2市的3个工地,通过现场勘验、借助专家调解力量、巡回审判等方法,沉浸式解决3个工程所涉的全部专业问题,将原本需耗时几年的纠纷用半天时间化解,极大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促进多个工程纠纷一揽子成功化解,为今后处理造价、质量等建设工程领域纠纷提供了借鉴意义。 

昆山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陆志强

 

 

“四方共调”促家庭重归和睦

唐某乙与唐某甲所有权确认纠纷调解案

 

基本案情

父母生前分给唐某甲三间平房,由唐某甲及其父母和最小的姐姐唐某乙居住。父母去世后,由于唐某乙自小残疾未出嫁,三间平房由她居住,并在1999年登记在她名下。2006年,唐某甲出资将三间平房翻修为三上三下的楼房,但未办理新的产权证。翻修后,唐某甲一家与唐某乙共同居住。2019年,房屋拆迁,唐某甲签订了拆迁协议,按照政策可以置换三套拆迁安置房。2023年底,拆迁安置房分配时,唐某乙认为老房屋登记在其名下,所以要求将一套安置房登记在其名下用于养老,但唐某甲认为房屋原本是父母分给他的,翻修也是他出资的,只同意提供居住权,不同意产权转移。因拆迁安置房的物权归属问题,双方发生争议。

化解方法

一是四方协同,查清纠纷焦点。由于该案矛盾较深,在属地也有一定的社会影响,调解员遂与人大代表、指导法官一起到案发地农联村走访调研,向村委反馈并了解该起纠纷,联合村干部一起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他们的内心真实想法,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本着求同存异的工作思路,双方对房屋中均享有一定的权益逐渐达成共识,只是在权益分配的多少上存在分歧。对于唐某乙的诉求,虽然以房产证登记在其名下为由主张全部的拆迁利益,但是其本意仍是只要一套拆迁安置房用于养老。二是共同发力,圆满化解。人大代表也走访了当地群众,听取群众对该起纠纷的评价意见,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争议。有了前期的充分准备,在人民法庭法官的指导下,调解员依托农联村巡回审判点,将调解场所选在了村委,与人大代表、指导法官一起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邀请了当地群众代表参加。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在其他兄弟姐妹的见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三是执行到位,重归和睦。唐某甲在一个月内将一套拆迁安置房登记到唐某乙名下,考虑到唐某乙系残疾人,经济条件一般,兄弟姐妹又协商凑了75000元为唐某乙的房子进行装修,以改善唐某乙的居住条件。协议签订后不久,唐某甲就自动履行了协议,将争议房产登记到了唐某乙名下。

典型意义

本案特邀调解员打造“四人行”调解工作品牌,创新“人大代表+人民调解+人民法庭+村委干部”多元解纷机制,形成了“引导+主导+指导+劝导”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该案中,通过下沉基层调解,多方力量共同参与,不仅解决了法律上的争议,还从经济上改善了唐某乙的居住条件,维护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关系,体现了对弱势家庭成员的互助与关怀。同时,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形成了接地气、真管用的基层治理品牌特色,让矛盾纠纷化解既解法结也解心结,达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卢丽萍

 

 

详实调查化解继承难题助推评弹文化传承

魏某等15人家族继承纠纷

 

基本案情

魏某系知名弹词专家,于 1991年去世后。因子女众多,且分居全球各地,故对该房屋的继承一直无法达成一致。2023年,部分子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涉案房屋。

化解方法

一是找到切入点,推动调解。调解过程中,魏某子女出于对父亲的敬重,提出涉案房屋继承完成后,将重新翻建作为魏氏祖祠,内设魏调评弹小剧场以及评弹史料展示陈列厅。调解员认为这一想法既可以帮助双方当事人实质化解纠纷,又是对魏调评弹发展历史的一种梳理和保护,遂以此为切入推动调解。二是从难点着手,详实调查。本案调解的难点有两个:1.被继承人魏某去世年代久远,且去世时年龄较大,相关继承人信息材料不全、无法核实确定的困境,且被继承人部分子女已经死亡,代位继承后其后代的人员登记情况也不完整,部分继承人行为能力存疑,需要确定法定代理人。2.部分法定继承人遍及加拿大、澳大利亚、卢森堡等全球各地,国内继承人亦分布澳门、香港、上海、天津各地。调解需要克服时差、涉外公证等多重困难。三是依法推进,促成和解。继承纠纷调处的前提是查明继承人、确定继承遗产。调解员始终坚持依法依规推动调处,在法官指导下,历时整整一年,多方查找、广泛核对户籍、档案等材料,将法定继承人全部梳理清晰,并依序完成公证、送达等调解前准备工作。2024年,在法官及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下,历时三小时促成15位继承人达成一致意见并完成线上协议签订,实现案件和解。

典型意义

本案事涉知名弹词专家遗产继承,后代人员登记情况缺失,查明法定继承人任务繁重浩大,且家庭成员遍布世界各地。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历时1年查明全部继承人,严格依循法定要求开展调解,克服时差等诸种困难,确保所有继承人不遗漏,调解规范,促成一起困扰当事人多年的继承纠葛得到妥善化解。同时,调解中各方也同意房屋继承完成后,将重新翻建并内设魏调评弹小剧场以及评弹史料展示陈列厅,用以传承弘扬历史文化。

姑苏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府院联动+示范调解”快速化解群体性纠纷

徐某某等69人与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基本案情

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接受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为其销售在某商务广场25套店面房。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将25套店面分割成299个“摊位”出售,对外宣称“某商务广场有个大型智慧菜市场,有独立摊位在销售,独立房产证,回报率高达12个点以上”,吸引大量购买者。据属地政府核实,该场所未规划农贸市场或生鲜集贸市场,分割后的“摊位”亦无法办理独立产权证。截止2024年10月,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已销售“摊位”112个,涉及购买者69人、金额8711318元。

处理方式方法

一是府院联动,提前介入吴江法院在接到属地政府告知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即将转移近800万元销售款的情况后,协同属地政府、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商议处置方案。考虑到事件涉及群众人数多,吴江法院提出可通过法律途径,引导购买人提起民事诉讼,以“示范诉讼+诉前调解”的方式快速处置事件。

二是快速立案,保全到位。吴江法院研判认为,妥处事件的关键是尽快控制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接到通知当天下午,吴江法院快速受理69名购买人提起诉讼。经审查,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虚构建设智慧菜场欺骗购买人,购买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考虑到涉及69名购买人,潜在诉讼标的可能超800万元,为确保后期执行到位,吴江法院决定将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银行账户770余万元一次性全额冻结,并于当天晚上采取了查封措施。

三是示范调判,委托调解快审理。征得购买人和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同意后,吴江法院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吴江法院成立由立案、审理、执行部门、特邀调解员组成的工作专班,选取5名购买人的案件作为示范案件先行调解,用时20天,案件均调解成功。调解员组织剩余64名购买人与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面对面”协商,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示范案件处理结果,并讲清走司法程序所涉及的时间耗费、人力投入以及经济负担,引导双方当事人全面评估诉讼的成本,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用时20天挽回群众损失7945408元,守住老百姓“钱袋子”,有效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典型意义

“华邦菜篮子生鲜市集退款”案发生后,吴江法院依法指导特邀调解员快速妥处,充分运用“府院联动”“快速立案”“示范调判”等措施。本案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提前介入研判,事发当天容缺受理案件,并按照潜在损失金额,适度扩张保全金额,全额保全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账户,为后续快速“示范诉讼+委托调解”创造有利条件。最终,调解员用时20天促成69户“摊位”购买者与某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吴江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柳献东

 

 

“以保促调+保全扣划”衔接机制助力企业高效解纷

某软件公司与某创业投资中心、某资本管理公司合伙企业纠纷调解案

 

基本案情

原告某软件公司是国内网络游戏行业的生态型互联网企业,被告一苏州某创业投资中心是多家知名互联网公司参与的投资基金,被告二某资本管理公司是该基金的管理人。

案外人某公司系被告一的原始有限合伙人并已完成全部出资义务,后原告从案外人处受让了案外人所持有被告一的合伙财产份额,并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原告将二被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一提供基金成立以来至今的合伙资料、会计报表、会计账簿等材料供其查阅复制,同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向其支付分红款、逾期利息等款项合计近1600万元。

化解方法

征得当事人同意,相城法院将此案委派苏州市相城区行知法律服务中心进行调解。一是以保促调,司法确认。调解员通过电话沟通了解案情,协助原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实施后,调解员组织各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听取双方的诉辩意见并组织质证,固定无争议事实,明确案件争议焦点。调解员线上线下多次听取意见,引导双方初步形成调解方案并同意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二是保全扣划,化解疑难。双方对款项履行和解除保全又产生了争议,原告担心解除保全后被告会转移财产,坚持要求被告先履行义务后再申请解封;被告则表示暂缓支付的分红款就在被保全的账户中,如原告不申请解封则难以支付。调解员与指导法官沟通,并经指导法官与立案、执行等部门协调后,建议各方以“直接从保全财产中扣划”的方式替代“当事人申请执行”,不仅为原告提供高效、便利的保障,节省因申请执行而产生的成本,同时也避免执行立案对被告产生的不利影响。经调解员向当事人释明,各方均同意“法院直接扣划”方案。至此,各方在本案中的争议全部达成一致。三是保障有力,执行到位。各方达成调解方案,即:被告一确认应支付原告分红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和财产保全费,各方共同申请法院在裁定调解协议有效后扣划被保全账户中的资金作为被告金钱给付义务的履行方式,原告放弃其余诉讼请求。调解员组织各方线上签订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在进行司法确认后,出具民事调解书,依法扣划被告一名下银行存款若干,同时解除对被告一、被告二名下其他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

典型意义

调解员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耐心细致地通过电话沟通、线下质证、线上交流、在线签字等多种方式开展调解,引导各方互谅互让,最终促成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处理坚持“以保促调”理念,积极探索“以保代执”衔接机制,及时回应当事人对“保全扣划”的现实需求,通过“调审执联动”的“保全扣划”举措,不仅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在较短期限内以安全的方式兑现,更避免了执行程序给被告带来的诉累以及对正常生存经营的不利影响。

 相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朱文豪

 

 

引入无人机航拍划界堪验 助力实质解纷

某村民委员会与某工程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调解案

         

基本案情

2012年9月10日,某村民委员会某工程公司签订《土地临时租赁协议》,协议到期后,某村民委员会不再与某工程公司续签,要求某工程公司某村民委员会返还土地,自行清理苗木,但某工程公司未履行上述义务。故某村民委员会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租赁关系,要求某工程公司返还土地、支付占地使用费、清除苗木、搭建物等。

化解方法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将案件委派至调解组织调解,主要采取以下步骤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一是厘清纠纷焦点,定制调解方案。调解员迅速与当事人沟通,厘清双方矛盾纠纷的焦点,了解解决问题的难点。因涉案占地面积较大,某工程公司种植的大量苗木亦需分批处置,故某工程公司提出分区域分期逐步返还的方案。二是首次使用无人机航拍堪验,为调解助力。在调解员建议下,双方一致同意用无人机航拍画面绘制案涉土地方位图,以明晰案涉土地范围,便于后续土地分区域分批返还方案的实施。为确保航拍、绘图结果更具客观性、真实性及执行力,本案当事人、调解员、指导法官、执行法官赴现场共同参与,见证航拍过程。通过航拍实时画面,法官注意到,涉案土地除有苗木之外,还有若干建筑物附着于上、若干动产尚存放于此,在调解过程中一并对此进行沟通核实确认。三是统筹解决执行难,实质化解纠纷。某村民委员会某工程公司就案就案涉土地分区域分期返还、土地租金分期支付方案及地上苗木、建筑物等的权属、处置方案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分区域分期返还方案,某工程公司得以争取充足时间打开销路,完成苗木销售,盘活资金,进而履行租金支付义务;某工程公司完成苗木清理工作后返还土地,某村民委员会也避免了土地返还执行难的问题,本案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本案为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涉土地面积较大,且涉土地范围确认及苗木、建筑物等附着物的处置难题。法院在指导调解过程中,征得当事人同意,通过引入无人机航拍技术,以当事人、调解员、法官(审判法官+执行法官)三方共同参与现场勘验保障调解的中立性、公正性,以此帮助当事人快速明确土地范围和附着物权属,圆满化解本案纠纷。

昆山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巧用志愿者调解员分类调解化解系列纠纷

陆某等多人诉某家居装饰公司系列诉讼调解案

   

基本案情

被告某家居装饰集团公司是家装行业的龙头企业,业务覆盖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圈、长江三角经济区、珠江三角经济区、成渝经济区等区域。2023年下半年,该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分公司开始陆续出现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的情况。该公司苏州分公司已处于停业状态,相继有多起诉讼案件,因资金周转不力,引发劳动者、供应商、已付费装修客户等群体矛盾纠纷。

化解方法

园区法院将此系列诉讼案件委派给志愿者队伍中的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一是逐一分类。志愿者调解员根据原告诉求,分别归为劳动关系类(员工)、装饰装修类(客户)、买卖合同类(供货商)。调解员按照类型逐一了解起诉人反映企业不良状况、心理期待值等。然后整理报告,提交指导法官,讨论劝调方案。二是筛选调解破冰案。志愿调解员从每一类案件中筛选态度平和、调解意愿积极的原告先行调解。同时约谈被告负责人,严肃释明法律责任。随着第一个案件的调解,被告有了信心,其余原告有了心理参照。调解员还邀请部分调解成功的原告一起参与电话劝导。将近两个月,该调解员调解该公司系列案件16件,调解成功14件。三是运用团队力量破解骨头案。在调解该公司系列案件中,也不断遇到挑战:如当事人情绪不稳定、思想波动大或法律适用疑难复杂问题等。志愿者调解员逐一通过调解员团队群策群力、指导法官分析研判等方式解决。经过不懈努力,最难调解的2个案件的原告也在不断劝导下最终同意调解。2024年7月下旬至9月初,不到两个月,14件系列案件均调解成功,涉案总标的金额达500余万元。

典型意义

园区法院结合志愿者服务组建志愿者特邀调解员队伍。对于涉群体纠纷系列案件,需要耐心加技巧,二者缺一不可。本案志愿者特邀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耐心梳理案件情况,科学制定调解策略,巧选调解破冰案件,群策群力各个突破,终于促进绝大多数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圆满完成调解任务。

 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巧用心理辅导化解情绪过激当事人纠纷

夏某与某汽车养护服务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基本案情

何某是某汽车养护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顾客夏某至何某处修车时其店铺气瓶爆炸,损坏了夏某的汽车,造成夏某经济损失,双方由此产生冲突并报警。民警接警后至现场调解,因双方情绪过于激动,且对于赔偿金额和责任认定存在较大分歧,调解失败。后夏某将何某的汽修店面视频发至抖音吐槽,造成何某名誉、经济上的损失。双方因此事三次报警,矛盾愈演愈烈,夏某选择诉至法院。

化解方法

法院将案件委派至第三方调解组织调解。调解员仔细研究案卷资料,发现案情较为简单,处理难度主要在于双方当事人的激动情绪。一是用己所长,心理辅导先行。本案调解员作为一名心理学在读研究生,利用自身复合型人才的特殊技能,选择先运用心理学专业知识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开解引导。调解初期,调解员通过简单的心理测试等途径,帮助双方了解自己的性格特点,并针对双方的个性特点逐一进行了个性化的心理辅导,促使双方能够更客观地看待自己和对方的行为,减少情绪化的反应。同时,调解员通过共情式的表达,建立了与双方的信任和沟通的基础。二是分析利弊,法律释明事实。调解过程中,除了从感性角度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外,还从理性角度,向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明确指出何某作为汽修部负责人,在修理汽车时应尽到合理责任,不慎损坏顾客车辆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对夏某而言,虽然车辆受损,但在维权过程中应保持冷静,避免使用过激言辞或行为,其将何某店铺上传至抖音进行辱骂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调解员详细阐述了案件一旦进入正式审理阶段所涉及的时间耗费、人力投入以及经济负担,引导双方当事人全面评估诉讼的成本与风险,并将其与接受调解方案所带来的益处进行对比。通过这一细致的成本效益分析,促使双方权衡利弊明智地作出了和解的选择,从而成功推动了调解协议的最终达成。三是促成和解,做到解纷止争。通过以上多种方法的综合运用,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在调解协议中,双方就责任划分、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何某当场支付了汽车修复费用,夏某也主动把上传抖音上的视频下架并且向何某道歉,并将道歉内容在抖音置顶。此次调解不仅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还促进了双方的相互理解和尊重。双方当事人在结案后分别向调解和法庭赠送了锦旗。

典型意义

在何某与夏某的侵权责任纠纷中,双方因修车损坏问题情绪激动、争执不下。本案调解员作为多元复合调解人才,运用心理学知识,对双方的人格特点进行个性分析,引导双方理性面对问题,结合法律释明促成双方调解协议的签订。此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体现了心理学在矛盾纠纷调解中的独特效用,也深刻体现了调解员工作专业化及调解人员技能复合型的至关重要性。

常熟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胡玉玲

 

 

“先行调解+医疗费直赔”解决伤者后顾之忧

甘某与狄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4年9月,狄某驾驶小型轿车与驾驶电动车的甘某发生碰撞,造成甘某受伤。经交警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当天,甘某被送至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立即手术抢救,面对医疗费以及后续仍可能出现的持续治疗,甘某犯了难,于是向昆山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由侵权方和保险公司支付后续的医疗费及各项损失。

化解方法

法院收到该起诉材料后,征得当事人同意,委托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调解员在与甘某沟通中发现,其存在支付的实际困难,救治工作又刻不容缓,若按照以往的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方法,由伤者自行垫付医疗费,在治疗终结后再由责任方和保险公司予以赔付,可能会因伤者无力支付而延误治疗,导致其既要承受身体上的痛苦,又要承担经济上的压力。于是,调解员立即向对接法官汇报,快速启动2024年8月在政法委牵头下,昆山法院联合市公安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医院等建立的针对人伤案件“先行调解+医疗费直赔”的解纷“绿色通道”,联系案涉某保险公司与伤者签订医疗费直赔协议,保险公司即时将伤者的抢救费17500元赔付至入住的医院,解决了甘某的燃眉之急。在甘某出院后的一个月,保险公司与甘某再次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除了已赔付的医疗费外,赔偿甘某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56870元。

典型意义

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关乎着老百姓的生命健康。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交通事故中需一并处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理赔,因此保险公司是最终应当承担医疗费的主体。昆山法院联动多部门建立医疗费全额直赔机制,指导行业纠纷行业解,保障伤者在事故发生后得到即时治疗,从源头上解决伤者的医疗费垫付问题。在伤者治疗完毕后再行与保险公司结算,对于多支付的医疗费予以扣减,一揽子处理后续费用,减少事故双方矛盾,维护伤者的利益。自2024年8月至今,法庭已推动全市三大保险公司与辖区内主要医疗机构签订医疗费直赔协议,覆盖率达90%以上,各保险公司共计直接赔付171人次595万元的医疗费。

昆山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敖红军

 

 

审慎保全柔性化解有前景企业资金暂时困难引发的纠纷

福某科技公司与苏某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基本案情

福某科技公司与苏某科技公司长期供货合作,苏某科技公司向福某科技公司采购物料。苏某科技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后,福某科技公司均履行了合同义务,但苏某科技公司自2023年6月起未能及时足额向福某科技公司支付货款。自2023年6月起至2024年2月,福某科技公司向苏某科技公司总计供货8349917.57元,苏某科技公司仅支付了3294486.22元货款,尚欠5055431.35元货款。福某科技公司多次向苏某科技公司催讨货款,期间,武某作为苏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以担保人的身份向福某科技公司出具《个人担保书》,承诺对苏某科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因苏某科技公司一直未能付清款项,福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

化解方法

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特邀调解组织调解。一是个人担保替代保全。调解员了解到苏某科技公司是一家光电产业的科技企业,本身市场前景较好,去年因为产业规模升级扩建厂房等原因,导致资金周转暂有困难。调解员静下心来与福某科技公司深入分析财产保全利弊,在苏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武某出具《个人担保书》承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情况下,本案保全的必要性不大,且一旦保全,可能导致苏某科技公司资金恶化,无法正常运营,反而增加收回货款风险。最终,福某科技公司基于双方良好合作基础,同意暂缓申请保全。二是分析过往,重续旧情。解决保全问题后,调解员趁热打铁,即刻联系苏某科技公司,告知案件相关情况,其向调解员陈述,双方长期合作,往来账目一直清晰,只是近期产业规模升级扩建厂房原因,导致公司资金周转暂有困难,希望能调解做分期付款,也希望福某科技公司能理解其困难。后调解员也电话约谈福某科技公司,其表示,与苏某科技公司一直合作良好,双方多年从未有矛盾,只是考虑到财务风险故起诉至法院。三是拟定调解方案,双方握手言和。调解员再次约谈苏某科技公司,要求其出具切实可履行的调解方案,并且希望其法定代表人按照出具的《个人担保书》,承担福某科技公司为此诉讼支付的律师费等费用,以表诚意。苏某科技公司表示愿意按承诺支付相关费用,且公司近期在股权融资过程中,还款没有问题。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苏某科技公司承诺分期归还福某科技公司货款5055431.35元,并支付律师费50000元,如未按约付款,则所有未付款一并履行。

典型意义

本案的妥善调解,一是调解员依据其经验及沟通,敏锐察觉到被告作为科技企业,市场前景较好,资金周转困难只是暂时的;二是向原告巧妙分析了本案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劝服原告撤回财产保全申请,暂缓财产保全措施,以钝化双方矛盾,给被告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留下空间;三是多措并举,给被告量身定做还款方案,并主动支付原告的诉讼费用,劝服双方和解,最终取得了较好的调解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虎丘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段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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