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系统立功申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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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12-18 ] 本文已被浏览过 2608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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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法院系统立功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法电〔2019〕830号)要求,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全市各法院工作实绩,经逐级推荐、市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为7个集体和9名个人分别记功。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一、拟为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报集体一等功; 二、拟为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申报集体二等功; 三、拟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申报集体三等功; 四、拟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陈斌申报个人一等功; 五、拟为下列8名同志申报个人二等功: 李秀康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黄海燕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庭长 赵丽丹 常熟市人民法院古里人民法庭审判员 张雪莲 昆山市人民法院巴城人民法庭负责人 赵建平 太仓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周 宏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邵华杰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刘志华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公示期自刊登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和意见,请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 联系电话:68552183。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