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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执行措施 避免民企陷入困境——某纺织公司环保整治行政处罚执行案
[发布日期: 2024-09-14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686

      【关键词】环保、行政处罚执行

      【基本案情】

       2020年底,某地综合执法局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发现某纺织公司年加工涂层面料3000万米建设项目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使用,且废气排放浓度及速率超过了规定的标准限值,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该地镇政府对其分别作出罚款36万元、3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021年6月22日、7月30日先后两次向该公司送达上述两案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催告书,催告其履行罚款及加处罚款72万元、64万元。该公司于2021年8月缴纳罚款32万元,其余未履行。该地镇政府遂向苏州吴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吴江法院经书面审查,依法裁定准予执行,并于2021年11月3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分别为72万元、32万元。

      【裁判结果】

      执行立案后,该公司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称其并非恶意不履行,只是罚款金额较大,公司有七八十名员工工资待支付,资金周转困难,希望法院组织双方协商,允许分期履行。吴江法院经调查了解,该公司仍在正常经营,其在吴江法院另有两件关联案件已履行完毕,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有存款54万余元被本案冻结。鉴于其履行态度良好,该院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并就剩余款项达成三期履行和解协议。现该公司已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将剩余款项履行完毕,公司也在政府指导下,迁入新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典型意义】

       本案执行中,执行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因逾期缴纳罚款导致的加处罚款全额执行,使被执行人深刻意识到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与不及时缴纳行政罚款的后果。同时,在对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现状、企业经济状况、违法情形认真研究后,吴江法院迅速组织行政机关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工人工资能够按时发放,及时有效避免企业陷入债务泥沼。该案通过刚柔并济的执行措施,实现了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的协调统一,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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