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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认定海外仓服务合同权利义务,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公众公司与肯亚公司合同纠纷案
[发布日期: 2024-09-06 ] 本文已被浏览过 959

【基本案情】

公众公司从事跨境电商出口业务,通过亚马逊平台在德国销售商品,待售商品存放于亚马逊设在德国的仓库。2021年4月,亚马逊要求公众公司下架全部商品,并提供位于德国的收件地址用以接收退货。公众公司得知肯亚公司在德国当地提供海外仓服务,遂委托其代为接收1936件退货,并运回国内。肯亚公司转委托另一家德国公司办理上述业务。在此过程中,部分退货丢失,公众公司最终收到退货1355件,遂起诉要求肯亚公司赔偿损失75526.12元。

【裁判结果】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肯亚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向公众公司发送海外仓服务的报价单,并且肯亚公司的工作人员与公众公司进行联络、结算费用,可以认定肯亚公司与公众公司之间存在海外仓服务合同关系。肯亚公司与公众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虽然其委托德国当地公司实际提供海外仓服务,但是公众公司丢件损失应由其承担。根据亚马逊平台签收信息、公众公司签收单据等证据,认定肯亚公司丢失货物581件,并综合考虑报关单价、折旧等因素,酌定货物损失55000元,在抵销公众公司尚未支付肯亚公司的12159.92元后,肯亚公司还需赔偿公众公司42840.08元。

【典型意义】

海外仓提供仓储、收件、拆件、打包、标签、邮寄等服务,能够有效提高物流时效,降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物流成本,对于保障跨境电商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本案是苏州法院审理的首例涉“海外仓”业务案件,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认定海外仓服务合同权利义务,准确认定合同违约损失,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了海外仓行业规范发展。案件审结后,苏州中院向苏州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发送关于“支持头部企业加速布局建设‘海外仓’”的司法建议,得到积极反馈。本案入选省法院发布的江苏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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