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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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5-12 ] 本文已被浏览过 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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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 (2026)苏05刑更201-205号 本院受理刑罚执行机关提请的对刘建国等5名罪犯减刑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提请减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5月13日至5月18日。如对罪犯提请减刑情况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投诉意见在公示期届满前提交本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解放东路488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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