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牵头组建“苏州中小微企业司法金融纾困联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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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05-18 ] 本文已被浏览过 911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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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扶助中小微企业发展主体责任,对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陷入经营困难的苏州中小微企业,通过司法纾困和行政指引合力优化融资环境,2022年5月17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监管分局共同搭建苏州中小微企业司法金融纾困联动平台。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善鸿,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姚军,苏州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葛步明,苏州银行业协会秘书长沈洁等出席平台框架协议签约会,会议由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包刚主持。 蔡绍刚在讲话中指出,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为苏州的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全市法院高度重视金融司法审判在服务实体经济、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方面的职能作用,妥善化解相关金融纠纷,尽量使企业渡过难关。 围绕苏州中小微企业司法金融纾困联动平台的下一步工作: 一是要完善平台工作机制,在落实苏州中小微企业司法金融纾困联动平台框架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提升共建各方协作质量,全市法院要加强对已经进入诉讼审理环节的涉中小微企业金融纠纷案件的识别和调解工作,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引导金融机构以延长还款期限、降低融资成本等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二是要强化平台联动作用,充分发挥金融监管部门各自职能和政策引导功能,拓宽同苏州市各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渠道,倡导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金融借款纠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民间金融资本合理让利中小微企业,依法缓解企业债务压力,切实降低融资成本。以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为出发点,大力培育相关金融商事纠纷调解典型案例,形成宣传示范效果。 三是要探索数字化金融解纷体系,以苏州中小微企业司法金融纾困联动平台成立为契机,积极回应辖区内数字化金融发展需求,打造“诉源治理+联合纾困+数字化办案”金融纠纷化解体系,努力实现共建各方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利用平台已有信息数据,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全面加强涉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 谢善鸿指出,苏州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地缘上又毗邻上海,各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受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较大,融资难融资贵等长期困扰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问题表现更加突出,尤其需要包括法院、金融管理部门及金融机构等各方加强合作,压实责任,紧跟形势变化,有针对性地推出支持措施,确保惠企纾困落到实处。此次苏州中小微企业司法金融纾困联动平台的成立,其目的是通过司法纾困和行政指引合力优化融资环境,切实化解中小微企业金融领域矛盾纠纷,不仅助力法院通过诉源治理及诉讼调解等方式化解金融矛盾纠纷,也能进一步巩固苏州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联动机制成果。金融监管局将加强与法院等各单位的配合,帮助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用好用足纾困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合理让利力度,把金融抗“疫”助企工作做实做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加强金融领域风险研判和防范化解处置,保持金融领域的安全稳定。 姚军表示,近年来,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大冲击。苏州中院牵头组建“苏州中小微企业司法金融纾困平台”,是加大市场主体纾困帮扶力度、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的重大创举,也是切实化解金融领域纠纷的必然要求。下一步,苏州中支将围绕协议职责,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助企纾困工作使命担当。引导金融机构从政治大局认识助企纾困工作的重要性,从经济大局认识助企纾困工作的紧迫性,从民生大局认识助企纾困工作的特殊性。二是强化数据应用,有效推进政策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地方征信平台数据价值,加大对疫后各行业的金融支持,通过涉企信息共享、建立项目融资需求库、银企对接等形式,为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政策惠企覆盖面。归纳总结平台亮点工作和典型案例,对金融机构开展指导培训,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让利中小微企业,切实将司法金融合力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健康发展落到实处。 葛步明表示,中小微企业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是稳就业的主力支撑。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外部形势,特别是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带来的冲击,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明显增多,助企业纾困是金融部门的分内之事。今年疫情发生后,苏州银保监分局联合市金融局、人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出台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18条实施细则,推动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迅速落地。选取主要银行保险机构向全社会公开承诺惠企便民措施,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行业协会发出金融助企纾困5条意见,引导机构主动靠前服务,“能延则延、能减则减、能快则快、能保则保”,用心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此次平台的搭建,不仅有利于司法和金融部门更好地联动协作,发挥“1+1>2”的协同效应,也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新渠道、新载体。下一步,我们将督促行业协会和各银行机构强化与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积极参与中小微企业金融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畅通中小微企业权利救济渠道,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负担,合力优化区域融资环境。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苏州银保监分局单位代表共同签订苏州中小微企业司法金融纾困联动平台框架协议,合力搭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府院联动平台。 苏州中院民五庭庭长孙一鸣介绍了苏州中小微企业司法金融纾困联动平台主要内容,并现场通过标签管理对涉中小微企业金融纠纷案件专案识别、专门审查进行了系统演示。该平台旨在通过诉源治理与诉讼中联合纾困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让利中小微企业,倡导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金融借款纠纷,并在诉讼中强化案件调解工作,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调金融机构以延长还款期限、降低融资成本等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健康发展。 下一步,苏州法院将以平台搭建为契机,落实好共建协议职责内容,不断巩固苏州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成果,努力发挥金融司法审判工作在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中的职能作用,为苏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金融秩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活动中,苏州银行业协会秘书长沈洁还向全体协会会员发出倡议:一是响应号召,实措暖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相关政策措施要求,积极响应协会倡议,主动服务,细化措施,及时满足中小微企业金融需求,支持企业健康发展。二是精准分类,统一标识。要加强研判,对于能够通过贷款结构、期限优化等金融扶助措施使其恢复正常运营的中小微企业要尽量少诉、缓诉;对于确有必要提起诉讼的中小微企业,起诉立案时在诉状首页右上角明确统一的标记,便于人民法院专案识别、专门审查。三是积极沟通,妥善解纷。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交流,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征求金融纾困联动平台共建单位的意见。对有发展前景但因客观原因而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要尽量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化解金融矛盾,合理稳妥支持相关企业渡过难关。 本次活动,各共建单位分管领导,苏州银行业协会副秘书徐莉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管副行长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苏州中院民五庭干警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