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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12日在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发布日期: 2019-09-05 ] 本文已被浏览过 7915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2日在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徐清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省高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多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执法办案有新突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76181件,审执结232538件,同比分别上升10.7%和13.9%,收结案数再创历史新高,继续居全省第一位。其中,市中院收案21001件,结案18407件,同比分别上升10%和10.3%。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组织执行攻坚,开展“凌晨行动”等集中执行活动184场,采取强制搜查、拘留、罚款措施1119人(次),追究刑事责任22人,执结案件84673件,标的额537.8亿元。开展司法网拍4816件,成交182亿元,成交额居全省之首。

机制建设有新突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苏州知识产权法庭。作为全国首批成立的4家知识产权法庭之一,跨区域集中管辖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四地专利技术类及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知识产权案件。与无锡、常州、南通中院签订共建协议,结合地区产业特点合作推进跨区域管辖工作。自去年1月19日揭牌以来,新收知识产权案件1648件,其中异地案件406件,在集中管辖类案件中占59.1%;异地案件中专利案件393件,占96.8%。目前,苏州知识产权法庭的品牌效应已初步显现,部分大型企业通过合理运用管辖权规则,特意选择苏州法院解决知识产权争议。出台工作方案,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市中院作为全省唯一一家中级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改革创新有新突破。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电子卷宗+全景语音+智能服务”的总体思路,逐步形成以“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庭审语音智能转写”等八大平台为主要内容的智慧审判苏州模式。去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出批示:“应大力推广智慧审判苏州模式。” 4月6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实地考察后,对智慧审判苏州模式给予充分肯定。4月14日,省高院专门在苏州召开推进会总结推广这一模式。智慧审判苏州模式还获评“全省政法工作优秀创新成果一等奖”,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播放的成果汇报片和央视播出的法治系列专题片《公平正义的力量》中被重点介绍,并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工作报告,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7年度《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一年来,全国各地法院有198批2054人(次)前来学习考察。

一、坚持惩防并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4047件,判处罪犯1707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740人。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60件,欺行霸市、寻衅滋事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18件,“黄赌毒”等犯罪案件1009件。市中院审结一起涉案毒品43公斤、建院以来最大宗贩毒案,一审对被告人闫某某依法判处死刑。依法严惩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与出行安全相关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案件3874件,与舌尖安全相关的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34件,与信息安全相关的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80件,与钱袋安全相关的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9件。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17件。

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4263名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准予减刑765人(次),假释9人,为445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对229名未成年犯实行犯罪记录封存。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33人(次),对具备法定情形的案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合适成年人参与、心理干预、帮扶教育等机制,围绕防控校园欺凌等问题组织送法进课堂91次。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试点工作,规范非监禁刑适用。严格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决定对27名法定情形消失的罪犯收监执行。去年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在苏州召开现场会,推广苏州法院经验做法。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积极参与“京安行动”,组织开展涉诉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全力以赴做好十九大涉诉信访安保维稳工作。加大财产刑适用及执行力度,从经济上斩断犯罪利益链条,依法对10741件案件启动财产刑强制执行程序。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提出司法建议、情况反映,被中办和省、市委信息载体录用76篇。相城法院关于企业火灾隐患的研判信息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昆山市委、市政府将司法建议反馈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坚持以案说法,弘扬法治精神,举办新闻发布会56场,发布典型案例396个。吴江法院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开展“万名党员听庭审”活动。

二、紧贴中心工作,依法护航改革发展大局

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围绕“创新四问”,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800件。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人才资源,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提高技术事实审查能力。妥善审理涉共享单车、小米科技、好孩子童车等专利纠纷案件,明晰权利边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依法严惩搭便车、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在审理某著名商标维权一案中,一审全额支持原告1000万元的赔偿请求,有媒体称该案体现了“中国罕见重罚知识产权侵权者”。妥善审理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为互联网产业发展保驾护航。昆山法院知识产权庭被国家版权局授予“2016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

服务保障经济转型升级。贯彻新发展理念,审结商事案件63779件,标的额537.6亿元。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推动设立破产管理补助专项资金,完善破产管理人考核管理制度。新收破产案件123件,办结79件,促成11家企业重整、和解成功,68家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化解不良资产300多亿元。着眼防控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24093件。助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市中院审理的一起涉股东出资纠纷案入选“2012-2016年江苏法院公司审判十大案例”。尊重契约自由,维护交易安全,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71件。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709件,办理涉台司法协助案件131件。

服务保障美丽苏州建设。出台司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实施意见,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系统推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措施,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进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市中院及部分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跨区域集中管辖全市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结相关案件569件。依法对“垃圾跨省倾倒太湖西山案”主犯判处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央视《新闻联播》予以报道。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司法保护,姑苏法院设立古城保护专业审判组,快审快执相关案件。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常熟法院探索通过增殖放流等方式,推动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三、站稳人民立场,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水平

保障民生权益。坚持法理情相融合,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49611件。审结交通事故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15295件,3件案件入选“2016年度全省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八大典型案例”。审结涉房纠纷案件6517件,组织房地产纠纷专项调研,加强对逾期违约责任、借名登记行为的研判,并及时发布典型案例,规范交易行为,受到市委分管领导批示肯定。审结劳动争议案件6016件,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3.1亿元。着眼情感修复,审结家事纠纷案件10732件。太仓法院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力量,对矛盾突出的家事纠纷案件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其中40%的案件经调解、和解结案。建立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审结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引发的案件36件。

促进依法行政。完善异地交叉管辖机制,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16件。其中,判决撤销和确认行政行为违法104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413件,裁定准予执行1358件。采取行政案件开庭抄告、应诉要点提示等措施,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一审出庭应诉率为86.4%。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坚持案件分析报告、定期联席会议等制度,应邀培训授课34次、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21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4件。

着力为民解忧。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劳动争议、物业服务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等领域的诉调对接工作。吴中法院的诉调对接网络工作法,被省高院在全省法院推广。张家港法院凤凰法庭与辖区基层组织建立矛盾纠纷预警会商机制,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得以妥善化解,收案数连续5年呈下降态势。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律师工作站,入驻人民调解员47人、律师617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4万人(次),调处纠纷2775件。推动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113件,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由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协调化解。出台专门意见严格审限管理,开展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专项清理活动,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16.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048.5万元。

四、聚焦执行攻坚,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

在强化执行措施上精准发力。提高网络查控能力,在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查控基础上,大力推进“点对点”查控系统建设,在全省率先与本地公安人口信息库、不动产登记部门实现连线,在线查控资金43.4亿元、房产10588套。强化“线下”查控措施,与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建立协助查控被拘留人和车辆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保险+”执行悬赏模式。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加强对全市法院执行力量的统一调度,提高面上快速反应能力。工业园区法院执行标准化模式和执行悬赏公告做法被省高院总结推广。

在深化执行改革上协同发力。落实裁执分离,市中院新设执行裁判庭,扎口审理执行异议案件。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管理,对5282件重新发现财产线索的案件恢复执行,执结金额27亿元。推进“执转破”工作,针对被执行人资不抵债的情况,适时将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转为破产案件,将执行变现的效率与破产分配的公平有机结合,更好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执转破”案件简化审理机制,吴江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执转破案件简易程序审理工作示范法院”。推进司法网拍工作,通过建立“E拍贷”考核淘汰机制、运用VR技术全景展示拍品、机动车违章扣分强制注销等措施,提高成交率和溢价率。推行“一案一账户”模式,规范执行款管理。

在优化执行环境上持续发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启动以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就综合治理执行难出台文件12份,听取专题汇报、开展专项视察调研及执法检查60次。组织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竞赛和专项督查,积极营造争先创优、决战决胜的浓烈氛围。完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49个部门业务系统实施制裁,并在“媒体圈”“朋友圈”“生活圈”发布失信名单48870人(次),7187人慑于惩戒威力自动履行了法律义务。组织全媒体直播“抓老赖”活动,去年2月24日的网上执行直播吸引1200多万网民观看、评论,并受到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150余家主流媒体(栏目)关注。坚持以严格执法公开普法,工业园区法院依法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某物业公司的阻碍执行行为进行处罚,社会反响强烈。制作基本解决执行难漫画读本、海报、微动漫等作品,增进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深化司法改革,倾力破解案多人少矛盾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认真做好员额法官增补、择优选升工作,全市法院现有员额法官752人。实行法官员额动态管理,坚持“以案定员、人随案走”,将32个中央政法编制调至人案矛盾突出的工业园区、相城区法院。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体系,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09件,比2016年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增加25.9%。推进聘用制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聘用制书记员与员额法官的配比基本达到1.5:1。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率先探索通过集约化管理和社会化外包等方式,处理卷宗扫描、文书寄送等事务,减轻办案人员事务性工作负担。

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定案签发机制,99.8%的案件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签发。组建以法官为核心、审判辅助人员为辅助的新型审判团队,规范未入额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协助法官办案工作。落实“入额必办案”要求,明确院庭长办案任务,并定期通报办案情况。两级法院院领导坚持带头办案,依法审理“垃圾跨省倾倒太湖西山案”“‘路怒’杀人案”“联建破产案”等重大案件。去年,院庭长担任审判长或主审法官办理案件107398件,占全市法院结案数的46.2%,院庭长人均办案276件。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设立案件速裁组,优先适用小额诉讼等程序快速办理简单民事案件26325件。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机制,对危险驾驶等案件集中开庭审理。开展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争议案件文书简化试点工作,规范刑事案件补充侦查期限,促进案件高效办理。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或系列性、群体性纠纷案件,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或组成大合议庭精心审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带动相关纠纷妥善化解。姑苏法院通过示范性诉讼,促成某小区1700多户业主与开发商就逾期交房纠纷达成和解协议。

六、强化科技支撑,大力助推公正高效司法

服务法官办案。借助图文识别技术为法官减负,将纸质诉讼材料同步扫描转化成可读取的电子卷宗,方便法官办案时复制、引用,并通过智能抓取电子卷宗信息,实现立案、结案信息自动回填和程序性格式文书自动生成。借助语音识别技术为审判提速,庭审记录实现语音向文字的同步智能转录,庭审时间平均缩短20%—30%,复杂庭审时间缩短50%左右,笔录完整度接近100%,庭审效率明显提高。

助力审判管理。设立诉讼材料收发扫描中心,对进出法院的案件材料集中收发扫描、邮寄送达。搭建全国法院首个“纸质文档智能管理云平台——云柜系统”,实现材料流转人机对接、全程留痕。加强流程管控,通过审判执行流程节点预警提示、自动冻结,增强管理的精准性、及时性。加强案件质量监督,探索建立“同案不同判”预警平台,通过对海量裁判文书的智能学习,自动生成类案裁判模型,若在办案件与裁判模型发生重大偏离,系统将自动预警,既提高了监督实效,又避免对案件不当干预。

方便群众诉讼。积极运用信息技术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4.3万人(次),开展网上立案8546件、远程阅卷6087次、视频接访64人(次)。打通内外网数据接口,将审判执行主要流程节点信息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零门槛公开。依托诉讼服务网和自媒体平台发布司法信息1.9万条,直播庭审4534场,公开裁判文书20余万篇,数量居全省首位。

七、落实从严治党,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提高政治站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出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意见》,建立党员“政治生日”制度,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查,推动基层组织生活规范化、经常化。举行法官就职宪法宣誓,组织“十佳人民法官”“青年岗位能手”评选表彰,增强法官职业尊荣感。

提升履职能力。组织员额法官重返校园集中培训,举办“吴门法苑讲堂”系列讲座,开展岗位大练兵、审判辅助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帮助干警尽快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对能力素质的新要求。加强应用法学研究,“法官员额动态调整机制研究”中标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承担的最高人民法院课题“网络交易纠纷法律问题研究”顺利结项。加强对外交流,接待德国、俄罗斯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司法考察团来苏访问交流。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承办智慧法院建设国际研讨会。

持续正风肃纪。深入开展“六个一”走访调研,着力培养干警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江苏大走访”微信公众号先后5次聚焦苏州法院的走访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虎丘法院入选第八批“江苏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对10家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反馈问题158项,提出整改建议46条。组织纪律作风专项督查,完善日常从严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违规干预过问案件记录问责规定,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对下业务指导,通过类案裁判指引、业务问答、法官会议研讨等方式,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发挥二审、再审监督作用,审结二审案件15099件、再审案件67件,改判或发回重审1115件。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虎丘法院率先在全国试行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制度,市中院和虎丘法院、昆山法院接收实习律师31人,该做法引起《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关注。积极争取支持,推动落实法官职业保障措施。加强两庭建设,新建、改扩建人民法庭10个,建成智慧审判法庭158个。与公安机关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对遭受人身威胁的法官启动人身安全警卫保护。

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市法院把接受监督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保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梳理研究,逐条落实整改,5件代表书面建议已全部办结。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4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联络,定期寄送《苏州法院工作月报》,组织开展“向代表委员讲法院故事”活动,通过邀请视察工作、见证执行、专题座谈等方式,当面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900多人(次)。常熟法院依托人民法庭建立8个“代表联络站”,以“一站一特色”服务代表履职。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审结抗诉案件12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6805件,认真办理“寒山闻钟”论坛事项489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有36个集体、184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市中院被省高院、省人社厅联合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市中院刑一庭、办公室分别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张家港法院法官唐奇英等4人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国家级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倾情关心和无私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职能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一是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应对不够及时,服务改革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尚需增强;二是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兼顾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面临较大挑战;三是司法责任制、法官职业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案件繁简分流等工作需进一步深化;四是法官职业素养、干警纪律作风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队伍建设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今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围绕“让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目标定位,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要求,突出执法办案、自身建设两个关键,增强改革推动、科技引领两个动力,着力打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水平司法,为苏州勇当“两个标杆”、建设“四个名城”、争当“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找准新定位,在服务改革发展上谋求更大作为。紧扣高水平司法新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经济更有质量地稳定增长。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推动“僵尸企业”依法处置,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强金融审判工作,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快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建立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依法提高赔偿数额,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加强环太湖流域水土资源司法保护,促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

二是顺应新期待,在增进民生福祉上谋求更大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力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密切关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妥善审理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的民生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紧扣“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巩固提升执行攻坚成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纠纷,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是强化新理念,在维护公平正义上谋求更大作为。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不断提升苏州在法治层面的核心竞争力,让公平正义成为苏州的鲜明特色。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非法证据排除等“三项规程”,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群众提供更多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健全代表委员参与、监督司法机制,在接受监督中改进工作、实现发展。

四是践行新使命,在推进改革创新上谋求更大作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统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设置等改革,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法官绩效考评及职业保障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公正高效行使。围绕“减负、提速、规范、监督”价值追求,积极推进智慧审判建设,加快打造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的智慧法院,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司法公开、便民服务等工作深度融合,不断赋予智慧审判苏州模式新的内涵,确保在全国法院继续保持标杆地位、发挥引领作用。

五是把握新要求,在加强队伍建设上谋求更大作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更好地践行党的宗旨。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照增强“八个本领”要求,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良好的司法作风取信于民,让应有的司法温度温暖人心。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在从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的同时,采取多种激励措施体恤关爱法院干警,激发队伍活力。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吹响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新号角,描绘了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新蓝图。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苏州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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