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又违法 撤销缓刑再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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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3-07-24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01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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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又违法 撤销缓刑再入监 蔡某明知自己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却不知约束自己的行为,吸食冰毒时被公安机关抓获,7月20日昆山法院对蔡某依法进行了审理。法院裁定认为,罪犯蔡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吸毒,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2012年4月6日,蔡某因涉嫌诈骗犯罪被昆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当年7月11日,昆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罪犯蔡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告知其要主动接受社区矫正。没成想,还不到一年时间,蔡某竟染上了吸毒的嗜好,2013年7月4日上午公安机关在昆山市某宾馆将正在吸毒的蔡某抓获。 法官说法:人生最可贵的莫过于自由,尤其是罪犯在被判缓刑时或刑满释放,会对来之不易的自由加倍珍惜,将用心地体会未来的生活。俗称的“家庭官司并非可以让罪犯为所欲为,只有认真接受社区矫正,遵纪守法,才能不执行原判刑罚。该案中的蔡某无疑让人感到痛心,第一次犯罪因自首被从轻处罚,可是他并没有珍惜这次机会,违法行为最终使其身陷囹圄。 作者:周蓉仙 昆山法院刑庭法官 联系方式:57719186 邮政编码:2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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