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成效系列宣传 | 苏州篇
|
[发布日期: 2024-09-19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609 次
|
专多元处理机制建设成效宣传专栏序言 近年来,江苏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强化风险防控,强化源头治理,强化基层基础,强化数字化转型,不断推动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贡献调解仲裁力量。 7月16日至17日,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在苏州成功召开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现场会。为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持续加强全省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特推出我省各地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自7月17日起,江苏人社微信公众号将开辟专栏,陆续推送全省13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的成功经验和特色做法,供各地学习借鉴。
全方位 多层次 立体化 全面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 “苏州样板”走在前列 近年来,苏州市人社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部、省部署要求,形成了“组织多元共建、机制多元共创、渠道多元共享、资源多元融合、队伍多元联动”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化解工作新体系,有力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安全稳定。 一是发挥多元力量,建强争议调解组织。苏州市人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总工会等多部门印发了《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专业性调解组织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在市、县(区)层面整合人社、法院、司法行政、总工会等单位力量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全覆盖,在基层实现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全覆盖;在企业层面联合总工会、工商联等组织积极推动规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在行业性、区域性层面积极推动新就业形态行业、建筑行业、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调解委员会建设。今年7月1日,苏州市人社局联合市委社工部、市委“两新”工委、市委网信办等多部门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暂行办法》,坚持党建引领,为依法高效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解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图为苏州市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启动仪式) 二是完善多元机制,凝聚争议化解合力。积极深化争议裁审衔接机制,借助全国首个专业化劳动法庭优势,推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设立巡回审判点,联合发布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十大典型案例,开展示范庭审。建立基层仲裁机构与基层法院联络机制,重大案件提请法官提前介入,为争议当事人提供纠纷多元化解服务。积极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执”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建设,实现劳动争议全链条式化解。 (图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巡回审判点揭牌仪式) 三是畅通多元渠道,优化争议化解服务。通过“苏州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人社部、省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并将调解平台服务纳入苏州市政务服务事项。创新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全域受理,凡属苏州市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可以就近在任一仲裁服务窗口提交仲裁申请,由仲裁机构后台负责流转,实现了一点受理,全市通办。截至目前,苏州市共接收跨区域仲裁申请360余件,平均流转时间为2日,有力提升当事人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的满意度。
四是融合多元资源,提升争议化解质效。苏州市积极顺应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整合优化市本级、市(县)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劳动法律咨询、联合调解等服务职能,创新开展“一窗式”维权服务,并延伸至各乡镇、街道,将受理咨询、调解、仲裁服务等功能在基层有机融合。在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设立人民法院“融诉驿站”,当事人可通过法院智能多功能一体化平台实现网上调解指引、司法确认、诉讼立案等功能,方便当事人纠纷调解和法律诉讼的无缝衔接。
(图为苏州市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融诉驿站揭牌仪式) 五是广纳多元人才,打造金牌调解队伍。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化解劳动纠纷的积极性,苏州市高度重视人员队伍建设,联合市财政局等部门相继制定《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管理办法》,对兼职仲裁员和调解员的任职资格、培训、聘任、职责、行为规范、考核等进行明确规定,并制定了办案补助政策。每年定期组织五期调解仲裁类业务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调解仲裁队伍。 (图为2024年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聘前培训) 同时,本次全国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现场会期间,全体参会代表对苏州市部分点位进行了观摩交流。 一是苏州市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苏州市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 为营造劳动者就业创业的良好环境,畅通维权渠道,提升便民服务水平,苏州市人社局于2020年创新打造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开展“一窗式”多元维权解纷服务。为了进一步使多元联动化解机制实现有形化、实体化落地,苏州市人社局、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总工会联合成立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秉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源头治理,多元融合了各方调解工作力量,合力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同时,为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化解,苏州市人社局在联合调处中心成员单位的基础上,与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两新”工委、市委网信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商联等共11家单位,组建了苏州市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打造“党建引领、人社牵头、部门协同、行业参与”的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维护的前沿阵地。
二是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协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协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于2018年8月成立,为协会260余家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咨询和争议纠纷调解服务,开创区域性社会组织化解劳动纠纷新模式。近三年,调委会成功调解劳动争议550起,调解成功率超86%。2022年,调委会获评全国首批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称号。成立以来,调委会以“建载体、创机制、优服务”为抓手,不断推进调委会实体化、规范化、精准化运行,调解效率显著提升,多元化解机制有效形成。
三是苏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苏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于2015年成立。调委会重视每一位员工的诉求,基于“矛盾化解在内部”的原则,探索构建党委、工会、人事“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聚焦日常纠纷调解、重大争议处置、法律法规宣传及劳动争议防范四个方面,形成企业内部预防化解劳动争议的强大合力。2021年至今,调委会已成功调解案件621起,调解成功率年均超过85%,涉案金额约1700万元,累计调解金额245万元,荣获“2023年度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称号。 下一步,苏州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本次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会议精神,在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上持续奋进,在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解工作上积极探索,在推进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上精准发力,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苏州样本。 来源:调解仲裁管理处 编辑:孙玮 审核:徐明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