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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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9-11 ] 本文已被浏览过 3022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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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地处江苏省东南部,现辖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4个县级市和吴江、吴中、相城、姑苏、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6个区,市域面积8657.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781万人,常住人口1295.8万人,服务人口超1600万人,是我国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素有“鱼米之乡”“人间天堂”“东方水城”的美誉。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先后抢抓农村改革、乡镇企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机遇,创造了“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园区经验”三大法宝,经济社会保持持续健康发展。202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653亿元,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六,占全省1/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57亿元,位居全国第五,占全省1/4;进出口总额2.45万亿元,位居全国第四;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43万亿元,稳居全国最前列。去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苏州视察,指出“苏州在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上做得很好,不仅有历史文化传承,而且有高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代表未来的发展方向”。 苏州中院下辖10家基层人民法院、35个人民法庭,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有苏州知识产权法庭、苏州破产法庭、苏州国际商事法庭、苏州劳动法庭和苏州互联网法庭(设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5个专业法庭。另外,经省编办批复,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设有自贸区法庭,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设有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全市法院实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648人,行政附属编制、地方事业编制201人,公益性岗位等人员1460人。其中,市中院实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人员267人,行政附属编制、地方事业编制5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02人。全市法院在职在编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1641人,占99.6%;其中硕士、博士学历759人,占46.1%。市中院在职在编干警全部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博士学历123人,占46.1%。全市法院实有员额法官854人,其中市中院实有员额法官131人。 2023年,苏州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全省领先、全国率先目标,紧扣现代化法院建设主线,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持续深化审判质效提升、执行改革攻坚、五庭协同联动、队伍能力提升“四项工程”,为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349546件,办结310513件,同比分别增长16.3%和18.3%;法官人均结案372件,高出全省平均66件。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27866件,办结25244件,同比分别上升5.1%和4.8%;法官人均结案198件,同比增加12件。“孤寡残疾老人遗产指定管理案”同时入选年度全国法院十大案件和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2篇裁判文书获评全国百优,22个案例入选全国性典型案例,数量均为全省最多。执破融合、执源治理、全域诉服、劳动审判、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涉外商事审判、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等7项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诉源治理、综合治理执行难、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充分肯定。苏州中院在2023年度市级机关单位高质量发展考核中位列第一等次,在省法院对各中院的综合考核中排名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