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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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3-30 ] 本文已被浏览过 2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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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5)苏0507执4331号
申请执行人俞建春与被执行人李文东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文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俞建春向本院提出悬赏财产线索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李文东,男,1974 年 12 月 14 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 45223019741214****,壮族,住广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穰东镇侯庄村候庄。 尚未执行标的:本金 61300 元及相关利息,公告费 400 元。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支付5000元奖励给提供有效执行线索的举报人。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 0512-69595113、15862517573 举报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5:00 联系人: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潘法官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润南大厦东三楼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