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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打工遇无良店主,法官设法助其讨回欠薪
[发布日期: 2013-01-04 ] 本文已被浏览过 4869

 

小王是个80后大学生,2011年大四的暑假小王通过招聘进入一家视力康复中心工作,双方签订了两年工作合同,并对相应的加班工资支付等问题做了明确约定。小王在随后的一年时间内努力工作,但老板经常利用拖延下班时间,节假日加班等手段加重小王的工作强度,并无故拖欠工资及加班工资、奖金等费用。一年后老板以小王工作不够努力,违反工作规定等理由提出与小王解约。小王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经仲裁委裁决该康复中心老板要向小王支付加班工资及公休日加班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共计12307元。仲裁生效后,该康复中心一直未履行,小王只能向沧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沧浪法院执行局在接到该案件后,马上启动了民生案件绿色通道机制,快速进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四查工作,并将案件分配给有着丰富经验的资深法官承办。法官经过调查发现该康复中心为个人独资企业,该康复中心在输掉了裁决后,采取了转移资产的行为,将康复中心营业执照注销并另起炉灶从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顿时执行过程陷入僵局,各种执行手段无法展开。但承办法官并不气馁,在烈日炎炎下奔走于工商局、各大银行间不断的寻找被执行人的各种财产线索,最后在工商局的档案中发现该企业实为个人独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为吴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一家银行发现了吴某名下账户上仍存有1万多块钱,法官二话不说,丢下吃到一半的饭碗,直奔该银行,迅速对该账户采取了冻结扣划措施,将该笔钱款扣划至法院,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了申请人的权利。目前该案已顺利执结,承办法官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也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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