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建设工程领域多元解纷 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市中院举行建设工程纠纷审判工作法院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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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9-04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25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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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建设工程领域诉源治理 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市中院举行 建设工程纠纷审判工作法院开放日活动
6月6日下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建设工程纠纷审判工作法院开放日活动,并联合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推进建设工程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性化解工作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建设工程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性化解,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于高品质生活的追求。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实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副院长杨恩乾主持会议。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筑行业代表、装修装饰行业代表等近20人应邀参加活动。 近年来,全市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坚持依法保护、多元共治和源头施治,在助力营造有利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在优化案件办理质效方面,近三年来审结一审建设工程案件18191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等核心质效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方面,在多起涉半拉子工程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深入项目现场了解情况、组织调解,并积极协调项目复工续建事宜,确保建设项目尽早施工完毕,投入使用,相关案件入选全省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二十多家房企充分认可相关纠纷化解经验,并以联合倡议书方式建议予以推广。在推进建设工程纠纷源头治理方面,与住建部门在构建专题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行业监管+类型化纠纷化解”机制,以及建筑工程违法线索移送反馈机制等方面有着成熟的合作经验,形成了建设工程纠纷齐抓共管、综合施治的良好工作格局。 蔡绍刚指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事关经济建设,事关百姓就业,事关城市品质,对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全市法院要围绕聚力打造韧性城市、法治城市、善治城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交流合作,勠力同心、携手同行,共同为苏州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水平,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苏州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要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办理质效。主动融入、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房地产风险处置化解机制,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优化审判流程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统筹推进相关建设工程案件审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确保打好商品住房烂尾风险处置攻坚战。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案件归口审理机制和专业化审判机制,进一步加大诉前鉴定适用力度,优化诉中鉴定委托流程,促进建设工程案件办理质效和办案效果进一步优化。充分利用市中院、市住建局联合建立的司法鉴定专家库,邀请专家库成员对工程造价、工程质量鉴定等提供专业辅助意见,为案件依法妥善化解提供专业支撑和智力支持。充分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加大对虚构农民工资债权虚假诉讼的甄别、惩戒力度,依法维护司法秩序和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 二是要做实建设工程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工作。通过与住建部门联合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等方式,共同研判建筑市场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促进执法、司法工作衔接有序、尺度统一。探索引入建筑协会、造价协会等行业协会及相关专业人员作为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参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对纠纷处理形成合理法律预期,促进相关纠纷以更加低成本的解纷渠道实质性化解。积极通过开展联合信用惩戒、移送违法线索等方式,对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经营者形成规制合力。精心选取建设工程典型案件,通过在项目现场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就地宣传等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是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认真吸收各位代表委员,行业代表就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改进司法工作举措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推出一系列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案件审判质效、优化司法服务效能的务实举措。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的落实工作,深入分析挖掘司法大数据背后隐含的规律性特征,通过发送高质量司法建议、分析报告等方式,为党委政府防范化解建筑领域风险隐患提供决策参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立“明规则”、破“潜规则”的指引作用,聚焦违法转分包、恶意拖欠工程款等影响工程质量、民生权益保障的难点堵点问题,适时发布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典型案例,引导市场主体增强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促进提升人民群众依法维权能力水平。 陈实表示,建设工程纠纷审判工作法院开放日活动是面向住建行业“以案释法”的专题普法活动,通过生动的现场庭审案例,释疑解惑,充分发挥了法治宣传作用。全市住建部门要切实发挥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作用,努力实现纠纷“病灶”源头治理,促进诉纠纷高效实质性化解,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构建和谐社会、推动苏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是坚持源头减量,主动预防化解存量矛盾纠纷。引入司法调解人员,邀请法官进企业、进工地、进小区,开展司法疏导和宣传引导,积极争取早日妥善协商解决各类纠纷。加强对今日庭审案件的普法告知,委派执法人员、工程专家至现场,从法律和专业技术角度分析引起纠纷的原因和责任划定,主动争取庭前调解。积极推荐专家人民陪审员参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实现技术专业思维与法官思维的互补,助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二是开展“两法衔接”,坚决打击违法转分包和挂靠行为。2020年9月,市住建局与市中院建立了建筑工程案件违法线索移送反馈机制。机制建立以来,市中院共向市住建局移送案件线索11批。2022年以来,移送案件线索3批,共112条违法行为案件线索,每条案件线索均依法依规处理,在行政处罚追诉期内的予以行政处罚。市住建局将持续做好两法衔接,持续优化与市中院建立的建筑工程案件违法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对法院移交的涉及违法转分包案件,督促各地住建部门及时对接,严格查处,做好对移送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的行政处罚和反馈工作。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从根本上压降矛盾纠纷增量。住建部门将在规范政府集中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住宅工程品质提升、物业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延期交付问题楼盘处置等方面出台相应工作举措,进一步抓早抓小,提前化解,防范风险升级转化。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开发商、施工企业以及截留农民工工资再施压的企业、分包商、工程队、包工头纳入不良信用管理体系,从而不断推进住建领域工程欠薪欠款、施工质量、物业服务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性化解,努力营造健康可持续的建筑市场环境,从根本上压降住建领域矛盾纠纷。 会上,市中院民一庭庭长黄源榕通报建设工程纠纷审判工作情况。与会代表围绕建设工程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性化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作交流发言。 活动期间,与会人员旁听了一起建工领域纠纷案件的公开庭审。该案争议焦点在于发包方未付的剩余工程款是否符合付款条件以及施工方是否有权主张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庭审中,合议庭根据双方的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合议庭认真评议,并当庭对案件进行宣判。通过旁听庭审,与会人员深刻认识到此类建设工程纠纷的预防和处理方法,有效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与会人员还实地参观了市中院院史陈列室、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切实感受苏州法院延伸拓展司法服务半径、着力促进建筑市场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的生动实践。 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秘书长王琳,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辉,市住建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中院民一庭负责同志和干警代表等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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