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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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8-17 ] 本文已被浏览过 34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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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链接查阅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re3X6uG5wV7Yz4vRiVHIZA 执行案号: (2025)苏0507执3594号 申请执行人吴良法与被执行人顾学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顾学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吴良法向本院提出悬赏财产线索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顾学来,男,1969年12月31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 32052419691231****,汉族,住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莫阳村(7)莫家店(河北)78号。 尚未执行标的 本金200000元及相关利息。 悬赏期限 案件执行完毕前。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支付2000元奖励给提供有效执行线索的举报人。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 0512-69595113、15862517573 举报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5:00 联系人: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潘法官 本院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润南大厦东三楼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 (2025)苏0507执5100号 申请执行人陈飞与被执行人苏州铂爱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相城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苏州铂爱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相城分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陈飞向本院提出悬赏财产线索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苏州铂爱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相城分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相城大道1211号相城启元商业中心2层2F-18。 负责人:李凯。 尚未执行标的 本金3654元。 悬赏期限 案件执行完毕前。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将按照执行到位金额50%之比例作为赏金,优先支付给提供有效执行线索的举报人。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 0512-69595107、15862517573 举报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5:00 联系人: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潘法官 本院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润南大厦东三楼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 (2024)苏0507执2102号 申请执行人赵芹与被执行人张振中合伙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张振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赵芹向本院提出悬赏财产线索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张振中,男,1991年8月8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4242319910808****,汉族,住安徽省霍邱县范桥乡邓圩村庄户组。 尚未执行标的 本金155083元及相关利息,执行费2274元。 悬赏期限 案件执行完毕前。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存款、动产、不动产、有效债权、有价证券等全国范围内的财产信息的,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将按照执行到位金额10%之比例作为赏金,优先支付给提供有效执行线索的举报人。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 0512-69595107、15862517573 举报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5:00 联系人: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吴法官 本院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润南大厦东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