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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某、黄某某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发布日期: 2025-11-10 ] 本文已被浏览过 995

孙某某、黄某某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案号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2023)苏0581刑初1625号

 

基本案情

被告人孙某某、黄某某系夫妻,二人均为尿毒症患者,并均做过肾移植手术,术后需要服用大量抗排异药物。2017年起,二人通过多开药品变卖收购他人多开药品后倒卖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一方面,被告人孙某某、黄某某隐瞒自己术后抗排异药服用量已下降的事实,继续沿用术后医嘱至常熟市相关医院刷医保配药,并将多开出的药品变卖,孙某某非法获利人民币3万余黄某某非法获利人民币4万余元;另一方面被告人孙某某、黄某某在明知收购的药品系违法所得的情况下,共同从其他病友处收购多开的价值人民币600余万元的药品后加价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

 

裁判结果

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某、黄某某隐瞒自己服药量下降的事实,通过医保渠道多开药品后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孙某某、黄某某明知涉案药品系利用医保骗保所得,仍非法倒卖,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后,常熟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孙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七千元对被告人黄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宣判后,二被告人均认罪服判,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中,常熟市人民法院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区分主从犯,将犯意提起者、主观恶性更深的孙某某认定为主犯,从严惩处,判处实刑,有效震慑了医保骗保分子,起辅助作用的黄某某认定从犯,依法适用缓刑,亦体现司法温度。针对案件反映的社会管理漏洞,常熟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为落实“抓前段、治未病”理念的重要抓手,向行政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相关建议点不仅被常熟市医疗保障局采纳,还得到常熟市人大代表关注,司法建议后续转化为常熟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重点督办建议,助推常熟市医疗保障局为常熟市定点医药机构安装医保视频监控、接入省智能监管平台,强化信息共享与数据分析。为营造诚信诊疗氛围、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医疗保障制度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本案被《江苏经济报》《引力播》等媒体报道,后续参与社会治理相关情况被《人民与权力》《江苏法治报》等媒体杂志转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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