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人民法院:构建“三化联动”解纷机制 提升市场化调解运行质效
|
[发布日期: 2026-08-13 ] 本文已被浏览过 25 次
|
|
近年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将市场化调解与法院先行调解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出台《关于开展市场化解纷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探索构建“分流精准化、解纷协同化、管理数据化”的“三化联动”解纷机制,全面提升市场化调解运行质效,着力织密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滤网,有效缓解案件过载压力。2025年1-8月,通过市场化调解分流案件8008件,占分流总数71.75%,调解成功2897件,调解成功率36.2%。 一、坚持精准化分流,提升人案适配效果 一是实行类案适配。引入东吴国联民商事调解中心、捷诚民商事调解中心等市场化调解组织,要求调解组织配备一定比例的法学、建筑设计、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的调解员;根据调解组织提交的调解员人事信息,为其建立调解员人事档案库,准确标明调解员调解特长与擅长领域。在分流调解案件时,法院依据调解员档案备案信息精准筛选,将案件类型与市场化调解组织的调解特长、专业解纷资源精准匹配,调解成功率较之前随机分案提高12.57个百分点。 二是坚持动态分流。将调解质效与分流案件量进行正向动态匹配,根据各调解组织上月的质效情况,重点参考调解成功率、当事人满意度及案件办结时效,结合案件类型适配度动态调整本月案件分流数量,在调解组织之间形成良性竞争氛围,切实做到能调尽调、能者多调。2024年以来,各调解组织解纷动能显著提升,每月平均调解成功案件相比动态分流之前增加30余件。 三是设定自选模式。明确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可自主选择、变更调解员与调解组织,若当事人仅申请更换同一调解组织内调解员,由该调解组织自行调配;若申请更换调解组织,则由法院征询当事人意愿,根据案件纠纷类型及变更事由等情况进行调整,从而提升当事人信任度和满意度,提高调解成效。2024年以来,根据当事人意愿匹配调解组织的案件数量为187件,调解成功率达60%。 二、坚持协同化解纷,凝聚纠纷化解合力 一是交叉融合调。注重内外协同配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效。对于首次调解不成的案件,先启动调解组织内部融合式调解,由调解组织召开内部研讨会,综合考虑不同调解员的经验方法,明确优化思路后再次开展调处,仍未能调解成功的,经当事人同意,安排其他经验更丰富、适配度更高的调解员进行调解。对于某一调解组织调解不成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启动“二次分流”,由法院综合评估案件类型、新调解组织专业适配度及过往解纷成效后,将案件分流至新的调解组织继续调解,充分释放调解潜能。2024年以来,通过调解组织内部及组织之间的协作,调解成功案件245件。 二是内外联动调。针对道赔、保险、金融等纠纷高发领域,加强与保险业协会、银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市场化调解组织联动,建立“数据共享+联动调解”机制,打通多部门数据壁垒,实现案件信息实时交互、精准匹配;依托线上线下平台开展联动调解,各部门协同研判纠纷特性,量身定制调解方案,强化沟通协作,凝聚解纷合力,高效化解矛盾纠纷。2024年以来,共召开专题联席会议6次,商定案件调解尺度,解决案件调解的堵点、难点。共有1653件道赔类案件、1213件保险金融类案件调解成功或撤诉。 三是类案专业调。指导调解组织根据纠纷类型,按“专业对口、经验匹配”原则组建建设工程、金融借款、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特色调解团队,并指派类案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定点对接指导,通过案例讲解、法律答疑等方式开展“调前指导、调中审核、调后监督”全流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调解尺度,精准把握调解方向。2024年以来,共举办关于合同类、侵权类、公司类纠纷的调解实务专题辅导培训15次,制作类案调解协议模板11份,累计提供调解指导1万余次。 三、坚持数据化管理,严格管理正向激励 一是建立实时数据晾晒机制。通过对案件分流、调解进程、结果反馈的全流程量化管控,确保市场化调解提质、规范。每日在调解组织办公区的电子屏公示收案量、结案量、成功率、平均周期四项核心指标,直观呈现各组织工作成效,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每周召开调解工作联席例会,与调解组织共同对本周调解核心数据进行会商研判,分析数据背后的问题根源,沟通解决调解中遇到的难点堵点,从而优化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多维评价模型。从调解成功数量、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当事人满意度等多维度,构建调解员绩效评估体系,明确各指标权重与评分标准,确保评估公平可量化,并建议调解组织根据评估结果对调解员实施奖惩、动态调整人员配置,激励调解员提升专业能力与调解质效。2024年以来,各调解组织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调解员名录,共淘汰处于各项评估结果末位的5位调解员以提升调解质效,其中某机构调解成功率提升至59.77%。 三是实行质量双轨评查。组建由法官组成的评查组,定期在已调解结案的案件中随机抽取10%的案件,重点围绕程序规范性、内容完整性,对调解笔录、协议内容等进行审查,累计纠正40余处瑕疵,推动调解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同步对当事人开展电话或者线上回访,就调解服务态度、行为规范等方面听取、收集意见建议,并及时向相关调解组织发送书面意见,督促完成整改,且跟踪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以来,收集改进建议57条,发送书面意见4份,整改率100%,实现调解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